南宁市中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
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审核和确认工作流程
1.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户女孩条件的考生,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
2.父母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户口。但父母一方或双方已经招录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公办教师的考生,不符合加分照顾条件。
农村计生家庭的符合条件
|
类别 |
符合条件 |
|
独生子女 |
2016年1月1日零时前依法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不再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 |
|
双女结扎户 |
2016年1月1日零时前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在2016年1月15日零时前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
考生需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登记表》一式3份(可以复印)。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2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结扎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父母《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一孩生育证》)或《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审核和确认工作流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