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开展南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等推荐评选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各校要高度重视2020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推荐评选工作,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南教基教〔2020〕55号)精神,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南宁市“三好”学生推荐评比系统录入、上报推荐学生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县职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并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和原则
见附件2(《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县的名额(不含县职业学校),“三好”学生6480人(按学生人数5%分配名额),优秀学生干部517人(按学生人数1%分配名额,小学不参评),优秀班集体185个(小学一年级、初一、高一年级一般不参评),特长生15人,三好学生标兵4人(小学推荐2人,中学推荐2人),学雷锋标兵4人(小学推荐2人,中学推荐2人),我局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50%名额按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全县各中小学校,50%名额向教学质量好,常规管理优秀的学校倾斜(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为全面选拔推荐特别优秀学生参加南宁市评比,特长生、三好学生标兵、学雷锋标兵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学校,由各校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南宁市特长生、三好学生标兵、学雷锋标兵评选条件,将有突出表现或特殊专长的优秀学生进行评选推荐,我局将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参加评比。
四、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南宁市教育局要求我县报送材料的时间节点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22日,1月22日24时系统自动关闭数据保存和上报权限。各校于1月18日通过网络系统上报完材料,逾期未报,未用名额将作自动弃权处理。时间紧,任务重。各校要抓紧时间开展此项工作,务必于2021年1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公示材料和“特长生”的《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以上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竞赛奖励),“三好学生标兵”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师生座谈发言记录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雷锋标兵”的《推荐表》、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报送到我局基础教育股。
宾阳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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