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 2022 年春季开学平安有序,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 2022 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南教办〔2022〕15号)文件要求,定于 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金莹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黄 捷 县卫健局副局长
韦家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蒙焕彬 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甘晓琴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刘启刚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黄明仙 县卫健局疾控股副股长
马 华 县市场局餐饮股股长
陆小英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韦 剑 县教育局职成股股长
工作职责:负责冬春季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刘启刚同志兼任。
二、检查对象
全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检查方式、内容
采用实地查看、查阅学校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学校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的准备情况(详见附件 1-4)。
四、检查时间
2022年2月18日-20日。
五、检查程序
(一)学校自查。
1.学校根据《南宁市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检查表》(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附件2)
进行自查。
2.有校内午托的中小学校根据《2022 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
开展校内午托工作检查表》(附件3)进行自查。
3.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南宁市疫情防控期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表》(附件4)进行自查。
(二)县级检查。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学校方可组织师生返校开学及开展校内午托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方可继续组织开展培训。
六、检查安排
详见《宾阳县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附件5)。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开展检查后,于2月20日前将开展检查的情况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邮箱twy9895@126.com,交检查工作情况表纸质版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408室。同时,各组组员主动与本组联络员对接,商定检查的具体时间与安排。
(二)各校(园)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迎检工作。
(三)检查组用车原则上由各组自行安排。
联系人:阮建磊、孔英锋 联系电话 8243215、18178106268。
附件:
1.南宁市 2022 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检查表
2.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
3.2022 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开展校内午托工作自查表
4.南宁市疫情防控期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查表
5.宾阳县 2022 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6.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7.《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 2022 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南教办〔2022〕15号
宾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工作组(代章)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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