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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春季 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12:00  来源: 宾阳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 2022 年春季开学平安有序,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 2022 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南教办〔2022〕15号文件要求,定于 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金莹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黄  捷  县卫健局副局长   

韦家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蒙焕彬  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甘晓琴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刘启刚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黄明仙 县卫健局疾控股副股长

马  华  县市场局餐饮股股长

陆小英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韦  剑  县教育局职成股股长

工作职责:负责冬春季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刘启刚同志兼任。

二、检查对象

全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检查方式、内容

采用实地查看、查阅学校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学校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的准备情况(详见附件 1-4)。

四、检查时间

2022年2月18日-20日。

五、检查程序

(一)学校自查。

1.学校根据《南宁市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检查表》(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附件2)

进行自查。

2.有校内午托的中小学校根据《2022 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

开展校内午托工作检查表》(附件3)进行自查。

3.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南宁市疫情防控期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表》(附件4)进行自查。

(二)县级检查。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学校方可组织师生返校开学及开展校内午托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方可继续组织开展培训。

六、检查安排

详见《宾阳县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附件5)。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开展检查后,于2月20日前将开展检查的情况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邮箱twy9895@126.com,交检查工作情况表纸质版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408室。同时,各组组员主动与本组联络员对接,商定检查的具体时间与安排。

(二)各校(园)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迎检工作。

(三)检查组用车原则上由各组自行安排。

联系人:阮建磊、孔英锋   联系电话 8243215、18178106268。

附件:

1.南宁市 2022 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检查表  

2.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

3.2022 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开展校内午托工作自查表

4.南宁市疫情防控期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查表

5.宾阳县 2022 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6.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7.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 2022 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南教办〔2022〕15号

宾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工作组(代章)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