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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教发〔2022〕40号宾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 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10:13  来源: 宾阳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暑假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暑假,现就做好暑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2022年暑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8月28日。8月27日—28日为秋季学期学生注册时间,8月29日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

二、切实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工作。师生员工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离邕的,须向学校履行审批手续。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建议师生员工暑假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疫情防控要求,师生员工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宾阳、接触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宾返宾人员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村委(社区),并配合卫健部门、社区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前健康管理,返校前十四天要了解全体师生员工体温体征信息,了解师生员工外出旅游情况,从区外返宾要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排查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名单,并提前通知其暂缓返校

(二)强化对学生的卫生健康教育。暑假期间,各学校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指导学生保持科学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充足,适当科学运动,劳逸结合,平衡营养膳食,提高机体免疫力。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日常生活用品单独使用。口罩弄湿或弄脏后,要及时更换。要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防控。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记录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其他可疑症状,当出现发热、咳嗽及其他可疑症状时,及时到医院诊治,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管理工作。

备注:暑假期间,上述要求将视疫情变化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三)抓好暑期疫情常态化防控校园管理。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格校门管理,强化校园值班值守,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重点做好校园清洁消毒,开学前一周要全面做好教室、宿舍、活动场地、餐厅等场所的通风、清洁、消毒工作,保持校园干净整洁卫生。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报送,各校要落实人员按时上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三、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组织召开家长会,进行安全工作宣传教育,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结合暑假和汛期特点,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一)加强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通过案例警示、观看宣传片、专业部门传授知识、技能演练的形式,开展包括防溺水、防汛、防侵害、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外出旅游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诈反诈、防中暑以及交友、上网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突出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以惨痛的案例警示为主要教育内容,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防溺水“八不一要”纪律要求。各学校要落实防溺水家校联系互动“六个一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责任书),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发短信及网络信息等方式,确保覆盖所有家长并回收签名回执。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教师每周通过网络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提醒至少1次,以惨痛的案例警示对学生开展提醒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好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对孩子做到“四知”(知去向、知活动、知同伴、知归时),并完善防溺水工作台账等。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不合格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严禁学生违法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吃不熟悉野果以及生冷食物、不洁瓜果、饮料,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学校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利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开展防溺水、防汛、防雷、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泄漏、防触电等有关安全专题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科普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布置学生假期安全作业,以安全手抄报、安全征文、安全童谣传唱等形式记录暑期安全行为。由家长陪同孩子观看教育官方网站专题片,开展安全知识测试,使学生具备科学方法远离危险因素和危险场所,科学用水用电用气,科学使用电子产品的知识和能力。

(二)健全家校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假期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与家长、村委(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一是要发动社会、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长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网络。对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安全查处力度。二是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所在村委(社区)的联系和沟通,明确暑假期间家长的管护责任。各学校要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放安全监管责任书,重点明确家长的管护责任以及注意事项。三是各学校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工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安全管理,在江(河)、水湖、水塘、水库、水渠,特别是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公布报告电话和救援电话,在溺水事故多发地提醒辖区巡查员加强巡查,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加大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和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确保学生不坐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上下学。教育学生外出要遵规守法,不骑摩托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上路,确保学生平安出行

(三)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活动管理。各学校要结合暑期特点,严明纪律,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暑期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符合规定和安全。各学校要明确要求家长做好对学生的监护,禁止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歌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禁止学生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参与不安全的活动。

(四)切实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假期期间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等校园安保制度,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监控和校园内部区域的夜间巡逻,严防盗窃、破坏等案件的发生,并由专人负责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暑期校园安全。

(五)做好校园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密切关注汛期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预警情况,落实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要对学校场址、校舍、围墙等进行专项灾后排查,及时排除学校围墙倒塌造成的安全隐患,对灾害造成不安全的校舍及时进行拆除重建,对来不及拆除的危房采取隔离措施暂停使用,并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一定要抓紧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要立即书面报告。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情,要尽快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安全转移,落实防灾物资储备等。二是检查校舍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标识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设置防护栏、防护墙及警示标志;沙、石、砖、钢筋的堆放是否安全,是否有因堆放过高造成不安全及阻碍师生通行的情况。四是检查危险地段管控工作。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有河流、水库、鱼塘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情况。五是检查交通、车辆情况。重点检查:校门交通情况;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情况;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用于专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务必确保车辆交通安全。六是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情况。重点检查: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场馆、食堂、学生宿舍等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以及防雷防电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七是检查校园以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保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学校内部和学校周边治安隐患的排查处理情况。

(六)落实学校设备和校舍维修整改工作。学校对放假前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利用暑假时间全面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及时开展维修,对易忽略的学校围墙、大门及体育设施等设施进行检测维修,对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图书馆等学生比较集中的校舍墙体、栏杆、门窗、楼梯等设施的牢固性、可靠性进行检测维修,确保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安全出口设立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完好。对实验室、卫生室、学生食堂、储藏室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教室采光或灯光照明不达到《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的,要在假期做好教室灯光改造,确保教室灯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要保管好各种仪器设备,落实防盗、防火、防雨淋、防鼠等安全措施,重点做好设备安装时的施工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在开学前,学校要对校园设施和校舍安全再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8月26日前报送到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股。

(七)全力推进校园安防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全区校园安防建设专职保安配备、封闭式管理、一键式报警电话和视频监控、“护学岗”完成率已在去年7月底前达到100%,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多方筹措经费,对标对表全力以赴按时完成动态巩固安防建设任务。

(八)全面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为切实防范我县教育系统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各校要建立预防学生暴力欺凌排查调查制度,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针对容易引发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重点管控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排查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有关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可能引发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风险隐患分类别建立台账,制定“一人一策”管控化解方案,认真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领导包案责任制。对学生因意见不同而发生的争吵问题,以及平时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要落实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教育和训诫,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四、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1.部署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要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重心下移抓基层,持续用劲解难题,久久为功打基础,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要精心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构建高效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建强战斗堡垒,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党组织;落实基础保障,营造保障有力的基层党建浓厚氛围,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2.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党的建设和学校管理机制变革的认识,切实强化中小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中小学校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要夯实基础,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健全基层组织,及时换届选举,调整充实支委成员。要让学校党政办、教研处、教务处、政教处等核心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选入学校党组织,方便就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作出决策;让中学的年级组长、村委校的校长担任下设支部书记,骨干教师任委员,参与学校、年级和教研组工作的谋划、协商、决策和实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使学校基层工作更接地气,更容易推进。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支委成员既抓业务又抓党建的“一岗双责”意识,在业务工作中融入党建工作,用党建工作助推学校发展。

三是要创新机制,突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学校党组织承担起“总揽全局和全面领导”职责,必须打破学校原有的管理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核心地位。具体要做到“一规则、二加强”。“一规则”:即制订学校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党组织会议讨论;“二加强”:加强党组织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工、青、妇及民主党派的领导,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的教育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是要理顺关系,确保学校管理高效运行。要理顺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理顺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既有明确分工、自觉履行职责,又能通力合作、践行集体领导,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五是要优化队伍,提升驾驭学校管理变革的能力。要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同时,由党组织负责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建立“三培养”队伍建设机制,即把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把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为学校领导,校级领导重点从党员中层干部、党员骨干教师中遴选,着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能力高的党员教师队伍,保证党组织在人才干部选用中发挥主导作用,提高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影响力、凝聚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纪律规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切实用铁的纪律教育和约束干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自律,作出表率,以鲜明的态度、自觉的行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活动为契机,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引导广大教师恪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同时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使广大教职员工明底线、存戒惧、知敬畏,坚决杜绝酗酒、酒驾、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严肃招生纪律,确保“阳光招生”。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学校和教职工不准协助、参与校外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及有价证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四是落实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各项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规定,杜绝违规补课行为,不得提供场所给社会上的任何办学(培训)机构在校园内举办各类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兴趣班等;不能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本校的学生、老师参加校外机构举办的各种名目的培训班、补习班、有偿(培训)授课等。五是坚决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贯彻好《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自觉抵制、严肃纠正有偿补课行为,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

五、强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不动摇

(一)开展“党员教师访千家”活动。8月份,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通过展板、户外LED屏、横幅等形式宣传控辍保学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控辍保学社会氛围。宣传月期间,学校领导、党员教师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党员教师访千家”活动,继续推进控辍保学“春风行动”,通过深入脱贫户、低保户、学困生、问题生、厌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家中家访,实施“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和关爱活动。

(二)开展暑假大家访行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暑假放假前对本校控辍保学重点对象进行排查和分类,组织学校领导、全体教职工开展暑假大家访行动,进村入户,访贫问学。对全县脱贫户615岁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上门、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进行100%家访,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 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帮扶活动;对办理政策性休学的学生、有疑似辍学经历、打卡式上学、思想不稳定的学生要100%入户家访动员,开展思想动员工作,劝导、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复学;下学期开学前两周要全面摸排学生去向,特别要提醒外出学生要及早返乡,按时返校。

(三)做好小升初无缝对接工作为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一个都不少”地升入初中学习,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小升初无缝对接工作。小学毕业班期未测试成绩统计完成后,各镇中心学校根据划片招生等原则,把小学毕业生花名册报送给对应初中学校,同时负责学生流向的监控,在“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中做好去向记录,将小学毕业生全部送入到初中报到后才算完成任务。各镇中心学校校长和初中学校的校长作为送生和招生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专人深入了解本辖区小学毕业生本人及家庭情况,对可能出现辍学的学生,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学。

六、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好大学新生资助政策,为毕业生在离校前上好一节“资助课”,讲解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精心指导困难大学新生申请资助项目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在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资助工作,按录取时间表及时与资助办对接资助指标使用情况,确保“录取一批,资助一批”,并密切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高考学生录取情况,优先给予最高标准资助。

(二)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高(完)中和县职校要高度重视本校毕业的大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和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有贷款要求和资助需求的学生均来自经济困难家庭,考上大学后,面临的是上学问题。作为母校,要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继续扶送一程,让所有的学生都能顺利到大学就读。

(三)做好中小学招生期间学生资助宣传。各学校要将学生资助宣传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连同招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给新生,以便学生在假期准备好资助申请材料。

(四)做好资助数据比对排查。开学前,县资助中心要收集学校 2022 级学生的相关信息,并与当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比对,各学校要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脱贫户、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城镇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的排查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五)做好资助经费发放工作。对已确认为符合享受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等政策的脱贫户学生,学校资助部门要及时将学生名单提供给本单位财务部门,在 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按标准直接免除贫困生的有关收费。

七、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全力推进教师招聘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力度,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足问题。目前,我县已开展双选招聘活动9场次,完成双选招聘任务70%,下一步将视情况继续开展双选招聘工作。8月份开展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和公开考试招聘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各校要严格按照我局的部署安排,全力配合做好教师招聘和教师入编工作。

(二)积极做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根据我县教师培训计划,暑期将开展名校长、名师、明星班主任工作坊、后勤管理员、学校安全、新入职教师培训等活动,并配合上级组织人员参加“国培”、“区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培训。各学校要做好统筹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由学校组织的培训,必须按程序进行报批或备案方可签订合同实施培训,严禁未审批先出行。培训经费达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同时加强培训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八、切实做好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一)坚持五育并举丰富学生暑期生活。各学校要大力加强劳动教育,按照各学段的假期劳动清单因地制宜开展家务劳动、校外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基地资源,发挥红领巾讲解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爱家乡教育等实践活动。强化中小学生体育锻炼,各学校应给学生布置简单、可行、便于操作的暑假体育作业,学生在家长的监督和配合下完成,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各学校要上好暑期前生活垃圾分类最后一课,广泛开展假期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给学生布置一份生活垃圾分类假期作业,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检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要对照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建设标准及设计指南,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单位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倡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带动社区、村委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

(二)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各学校要聚焦适龄脱贫户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孤儿等困境人群的关注与关爱,加强对学困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关注与帮扶。突出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引导,将《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家长关爱孩子心理健康宣传手册通过微信群、QQ 群等转发给家长学习,确保家长一个不漏,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处理好亲子关系,建立和谐家庭氛围。

(三)做好暑期中职招生和实习管理工作。县职业学校和各初中学校要牢牢把握暑假这一招生关键时期,加大线上、线下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挖掘潜力,引导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确保完成年度中职招生送生工作任务。县职校要严格落实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学生实习报备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加强实习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健康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强化应急管理,密切与实习企业、实习学生家长的沟通,妥善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

(四)落实好学籍管理各项工作。各学校要持续加强学籍信息核查力度,在新学期到来之前补足、完善数据不全等学生学籍,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学籍数据质量。加强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杜绝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中出现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管理混乱、信息泄密等情况。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镇中心学校要结合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在暑假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次规范管理的整治工作,对实测点和学校周边等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开展巡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县教育局将联合卫健、文广体旅、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培训、是否将预收费纳入托管银行资金监管等。坚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过于提前收费、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九、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一是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镇中心学校要对辖区的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排查,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依法入学,使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含残疾儿童)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如发现有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监护人未依法按时送其子女到学校报名入学,各镇中心学校要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督促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辍学。二是要做好小学毕业生去向追踪登记工作。各镇中心学校要对本镇小学毕业生去向进行追踪,必须清清楚楚知道每一个毕业生的去向,填写登记表。对新学期开学后未到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各镇中心学校、辖区初中学校也要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督促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小学毕业生辍学。三是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9月份前,各镇中心学校要认真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统一排查,按照全纳教育要求,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并建立“一生一案”,切实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四是要做好初中毕业脱贫户子女升学就读引导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动员初中毕业脱贫户子女升学就读,做好填报升学志愿指导工作,让每个脱贫户学生在充分了解教育精准脱贫普通高中招生、中职招生等信息的基础上填报升学志愿,确保脱贫户学生100%升学。同时,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初中毕业生名单,逐一核对落实每一名脱贫户初中毕业生的具体去向。五是严格按计划招生,未经批准,不得超任务招生,坚决杜绝新的大班额产生。六是对已批准录取的新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七是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管。各镇中心校、县幼儿园、凤凰幼儿园、和宾幼儿园、特殊学校要认真做好辖区入园适龄幼儿的调研和测算,按照“相对就近、公开透明”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制定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和报名时间。各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行为的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家长的咨询和举报,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与学前教育奖补、幼儿园年度审核及评优评先相结合。凡未经许可设立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一律禁止招生。对违法违规招生的幼儿园,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宾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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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