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1171号)精神,为加强宾阳县课后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招募对象
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大学生、退休教师、 体育教练、文体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等。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价值观,热爱教育事 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 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记录。
(二)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利用自身的专业才能和工 作经验,自愿无偿、常态化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活动。
(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社交能力、协调能力、 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组织性、纪律性强,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学校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安排和调配,不擅自行动,不开展商业推广性质活动等。
(四)持有相应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三、服务范围
宾阳县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服务地点由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接志愿者后确定。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至18:00(具体时间可由志愿者与学校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学期参加服务不少于 5次。
五、服务内容
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志愿者可以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 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主要包括辅导学生作业、指导学生自主阅读,组织开展体育、艺 术、科普活动及传授优秀传统技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指导社 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讲党史故事、红色故事、励志故事,协助做 好心理健康和德育工作等。
六、招募程序
(一)对外发布招募信息。
宾阳县教育局通过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宾阳县教育局支网、宾阳教育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对外发布招募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22年12月12日)
(二)接受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且自愿报名者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交学生证等证明在校身份的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专业等级证书、县级以上荣誉证书、教练员、社会指导员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递交到宾阳县教育局(《登记表》需经本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出具审核意见并盖公章)。(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三)遴选推荐。
1.宾阳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遴选审核,确定符合要求的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将入选名单报送南宁市教育局。(组织遴选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上报市局时间:2022年12月23日)
2.南宁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的志愿者名单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12月31日前)。自治区教育厅汇总全区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仅公布志愿者姓名、身份类别、可参与课后服务志愿服务时间、意向参与地区等信息)。
(四)签订合约。
由学校根据需要通过宾阳县教育局与志愿者取得联系,学校与志愿者具体协商服务内容和相关事宜,签订合约,负责志愿者管理。合约一式三份,志愿者、学校、教育局各执一份。
(五)上岗服务。
志愿者按协议约定到用人学校开展课后志愿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宾阳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积极有序组织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招募工作。通过发通知、发公告等多种方式渠道加大招募工作宣传力度,吸引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参与到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来,加强课后服务队伍建设,促进课后服务提质增效。
(二) 各学区、中小学校要积极宣传,鼓励教职工参与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队伍中。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做好志愿者沟通、签约、到岗等课后服务相关工作,加强志愿者管理,壮大课后服务队伍,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宾阳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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