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及《关于做好我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的意见(试行)》(桂教督导【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补聘任唐碧珍等4名同志为宾阳县第三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任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7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0日。
1.唐碧珍,女,1980年5月生,大专学历,现任芦圩完全小学党政办副主任;
2.陈 嘉,女,1983年4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凤凰小学政教处副主任;
3.莫子文,男,1981年1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宾州镇中心校副校长;
4.吴冠强,男,1975年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武陵镇第二完全小学副校长。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于2023年3月30日前直接送达宾阳县教育局督导办(教育局主楼二楼202室)。联系电话:0771-8243256。群众如实反映拟聘任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宾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