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等3个文件的通知》(南教督委办〔2020〕7号)及《宾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推进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宾教督委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补聘和雨韵、廖真静同志为第二届幼儿园责任督学,任期从2024年7月至2026年6月。
宾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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