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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2022年度社会评价涉及宾阳县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发布时间:2023-05-18 09:54  来源: 宾阳县教育局   
                 自治区2022年度社会评价涉及宾阳县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序号 自治区序号 意见建议编号 意见建议内容 情况说明  责任部门 备注
5 574 120220010200336 希望政府部门多下来走访,听听民众的意见,宾阳县所有的学校小孩上学的费用很高,以前交学费时还没有那么多,现在每个学期交杂费都要2000多元,希望以后收费越少越好。 我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收取学杂费,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收费标准较低且收费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均经发改部门备案,严格按成本核定收费。近年来,我县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校生占比,降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同步降低了群众子女的上学费用。 县教育局
6 575 120220010200337 目前南宁市宾阳县小孩读书的选择性太小,成绩一般的只能去指定学校,或者交钱去其它学校,成绩拔尖的选择性大。      1.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宾阳县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新生。
县教育局
11 580 120220010200342 南宁市宾阳县黎塘一中,学校一些教职工已经调离学校到其他部门,但还居住在学校的集资房里面,学校的集资房也非个人购买,而后面入职的年轻老师职工安排到空置的学生宿舍,而且宿舍已经是危房,还是拖家带口一点不方便,不安全。 经调查了解,我县确实存在部分教师因退休、调动等原因仍在原单位居住的现象,根据《宾阳县学校教职工住房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我县对符合清退条件的教职工住房进行动员清退,有少部分教师因未领取退休安家费、在本地未购买有私人住房等原因,部分住房暂时未能清退。结合我县各学校实际情况,2023年1月我县教育系统印发了《宾阳县学校教职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加强对学校教师住房管理,同时结合学校教师住房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推进教师周转房建设,解决教师住房问题。 县教育局
36 1,100 120220010300132 南宁市宾阳县是工程材料商给政府工程龙腾幼儿园、三中、四中大桥四中供材料,两年了一点材料款都收不回来,闹到教育局、施工方也没有用。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县教育项目推进较为困难。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县教育局
74 1,361 120220010300393 南宁市宾阳县露圩镇的特色小镇、政府大楼改造以及教育局的工程项目,快大半年了都没有给我们结工程款,递交了工资卡也不见结款,工资发得不及时,经常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宾阳县露圩镇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项目推进存在一定困难。2023年4月我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相关部门拨付露圩镇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款98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专户29.4万元)。我局将督查施工单位尽快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露圩镇、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