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吕明中 职务: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召集所分管的股室和所联系的学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 全年 | |
2.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 全年 | |||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所联系的学校、所分管的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全年 | ||
2.年内为分管的股室和联系学校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 10月 | |||
3.对所联系的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分管的股室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 全年 | |||
4.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 全年 |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全年 | ||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局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 全年 | |||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 全年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全年 | |||
5.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全年 | |||
个性清单 | 1.强化局机关派出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和局机关派出法治宣传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 全年 | ||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良好师德形象。 | 全年 | |||
3.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监管,防止学术作假。 | 全年 | |||
4.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考试政策和有关规定,防止各种舞弊行为。 | 全年 | |||
5.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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