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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教发〔2023〕39 号关于对宾阳县桂鼎中学等234所民办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学期具有招生资格 机构名单进行公布并给予招生 简章(广告)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16:10  来源: 宾阳县教育局   

各民办中小学校,各镇中心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通知》《宾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宾阳县桂鼎中学等234所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学期具有招生资格及招生简章(广告)备案符合要求,现对具有招生资格机构名单进行公布并给予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各中心学校也要相应将本辖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布。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镇中心学校及各幼儿园在招生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招生简章(广告)有效期一年(即:从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逾期需重新申请备案,在备案有效期内幼儿园如需对已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更改、变动,应重新履行备案程序。招生简章要提前在本单位公告栏张贴宣传,不得进行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

附件:宾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具有招生资格及招生简章(广告)备案情况表

                                     宾阳县教育局

2023626

此件公开发布

宾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