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第四批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2023年重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998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评估组于2023年9月19日至9月20日对10所申报复评的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县级复查评估,现将县级评估总分达70分及以上的10所幼儿园按照评估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时间从2023年9月22日起至9月28日止。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上级的要求把涉及幼儿园的相关材料进行报送,待市级复核。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9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宾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督导办。直接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政编码:530400;联系电话:8222299)。
附件:宾阳县拟推荐上报2023年计划扶持的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
宾阳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宾阳县拟推荐上报2023年计划扶持的自治区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
一、第四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9所)
1.宾阳县新桥镇鑫鑫幼儿园
2.宾阳县黎塘镇朝春阳幼儿园
3.宾阳县武陵镇丰林幼儿园
4.宾阳县中华镇智慧树幼儿园
5.宾阳县黎塘镇育才福龙幼儿园
6.宾阳县露圩镇新思维幼儿园
7.宾阳县宾州镇童画幼儿园
8.宾阳县宾州镇红苹果幼儿园
9.宾阳县甘棠镇甘正街幼儿园
二、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所)
1.宾阳县宾州镇金色博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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