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宾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方案》,我局于2025年5月19日-23日组织人员分成五个小组,依据《南宁市民办普通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和《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对全县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含转型园)进行2024年度检查。按民办中小学全部检查、各镇按民办幼儿园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数量随机抽查,经实地检查和材料查阅评审,并对受检单位给出检查整改意见书。受检单位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及相关整改材料后,县教育局组织审核整改材料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现将《宾阳县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表》向社会公布,希望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年检达到“优秀”、“合格”等次的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以镇为单位)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2024年民办学校学年度检查报告》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于2025年6月25日至6月27日提交到局基教股办理年检手续。对2024年度年检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给予6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内继续提供已整改佐证材料报镇中心学校,由镇中心学校跟踪、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后,参加下年度年检(整改期间的园所不能给予《办学许可证(副本)》、《2024年民办学校学年度检查报告》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合格”字样,不能盖章局行政审批公章)。对连续两年及以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不再给予办理更换办学许可证,并取消办学资格。
附件:宾阳县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汇总表
宾阳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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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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