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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车及集中接送 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17:51  来源: 宾阳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起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涉及学生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南宁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南校车联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全县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营资质、没有校车资格、没有校车使用许可的接送学生车辆,无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员;非法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残疾车、三轮车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乱停靠、乱调头、逆行、闯红灯等违法驾驶行为。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2021年3月3日-10日

(二)检查方式。

1.幼儿园自查自纠。

2.县检查组联合检查。采用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三、联合检查分组及分工

县检查组分成3个检查组开展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县教育局1名分管领导

成  员:县教育局安稳股(联络员)、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应急局各一名业务骨干。

负责:陈平、思陇、新桥、宾州、新圩、邹圩

第二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1名分管领导

成  员:县教育局基教股(联络员)、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应急局各一名业务骨干。

负责:武陵、中华、古辣、露圩、甘棠

第三组组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1名分管领导

成  员:县教育局督导室(联络员)、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应急局各一名业务骨干。

负责:大桥、王灵、黎塘、和吉、洋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应急局于3月3日下午18:00前填写《参加联合检查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1),并报送县教育局安稳股。联系人:陆世泽、黄晓康,电话:8220212、8222499(传真),邮箱:awg002@126.com

(二)请各检查组检查过程要注意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教育局自行安排执法用车。

(三)请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安全预警通知书》(见附件2)和《2021年春季学期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明细表》(见附件3),于3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和检查情况汇报(含图片)以纸质版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县教育局安稳股,邮箱:awg002@126.com。由县教育局安稳股统一收集汇总后将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校车联席办。

附件:1.参加联合检查人员名单回执

2.安全预警通知书

3.2021年春季学期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明细表

          4.宾阳县未取得校车标牌或标牌过期的专用校车基本情况表(截止2021年1月31日)

5.各中心校负责专用校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南宁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宾阳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1年3月2日

附件1

参加联合检查人员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0年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组别

备注





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附件2

安全预警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

你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发出预警通知书,请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消除隐患和问题。

时间:2020年   月   日

被预警幼儿园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