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宁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通知》、《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宾安委办〔2022〕117号)、《进一步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宾安委办〔202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国庆假期及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认真抓好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检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好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禁毒、反诈等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
附件:1.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南宁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通知
3.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宾安委办〔2022〕117号)
4.进一步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宾安委办〔2022〕118号)
宾阳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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