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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10月校园安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10:56  来源: 宾阳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平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一)学校自查阶段。108日至1012日,各学校选派熟悉校园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至少3人)组成检查组,按照附件12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收集好相关工作台账。

(二)校际交叉检查阶段。1013日至1014日,全县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疫情防控交叉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3)。

1.县直中学(含职校)校际间交叉检查。

2.县直小学、县直幼儿园校际间交叉检查(含县直学校附属幼儿园)。

3.各镇中学校际间交叉检查。

4.各镇中心学校校际间交叉检查,镇中心学校、镇中心幼儿园为必查,并抽查2-3所村委学校及教学点、2-3所民办幼儿园,各镇至少检查7所学校。

(三)辖区学校检查全覆盖阶段。1015日至1016日,校际交叉检查组未抽查到的村委学校、教学点、民办幼儿园,由所辖的镇中心学校组织工作组(至少3人)负责检查,确保属地所有学校检查全覆盖。

四)县教育局工作组检查阶段。1017日至1023日,县教育局组织各包镇股室深入各学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

(五)迎接县区教育局交叉检查阶段。1012日至1016,做好迎接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县区教育局到我县开展校园安全疫情防控交叉检查迎检工作。

(六)整改提升阶段。1013日至1031日,各学校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含上述五个阶段所发现的所有问题)按照《南宁市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清单》进行整改,整改报告(附整改照片)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县教育局相应股室。

二、检查方式及整改要求

(一)检查人员采用实地查看、师生访谈及查阅学校台账资料等形式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用表见附件1、附件2),并现场向受检学校反馈问题,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适时通过一定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校际交叉检查、县教育局工作组检查阶段,县教育局要根据各检查组反馈问题进行通报。

(三)对自查、检查出的问题,各学校要制定整改措施并限定时间彻底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县教育局各包镇股室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在遵守校园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切实组织开展好校园安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各检查组须将所发现的问题拍照(每校至少5张),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督促整改情况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安稳股、体卫艺股电子邮箱。

(二)县教育局于10月下旬召开校园安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反馈会,请校际交叉检查组、县教育局各包镇股室通过图文形式反馈检查情况。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股室人员。安稳股联系人:黄增光、黄晓康,联系电话:8220212,电子邮箱:awg002@126.com。体卫艺股联系人:刘启刚、陆锡忠,联系电话:8243215,电子邮箱:twy8243215@126.com


                    宾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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