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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防范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16:22  来源: 宾阳县教育局   

关于实行防范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2025)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构建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县教育局实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举报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举报内容及奖励金额

(一)发现宾阳县内有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湖泊、水库、水渠、池塘、积水坑、水井、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戏水或摸鱼捉虾等行为,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使得镇、村、学校工作人员及时赶到成功劝离的,奖励50;

(二)发现宾阳县内有偷盗或故意破坏放置在危险水的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竿、救生圈等防溺水应急救护设施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的,奖励50元。

二、举报途径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县教育局:0771-822021219977103868

三、有关事项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尽量保留举报内容现场证据,以便作为奖励依据。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1231

特此通告。

宾阳县教育局

202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