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防范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2025年)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构建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县教育局实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举报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举报内容及奖励金额
(一)发现宾阳县内有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湖泊、水库、水渠、池塘、积水坑、水井、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戏水或摸鱼捉虾等行为,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使得镇、村、学校工作人员及时赶到成功劝离的,奖励50元;
(二)发现宾阳县内有偷盗或故意破坏放置在危险水域的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竿、救生圈等防溺水应急救护设施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的,奖励50元。
二、举报途径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县教育局:0771-8220212、19977103868。
三、有关事项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尽量保留举报内容现场证据,以便作为奖励依据。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告。
宾阳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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