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县进修校、职校、特教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县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缓解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规,根据对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的调查摸底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县城初中、小学、敷文中学的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新生入学一律凭学生户口簿办理手续,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核验户口。
三、招生范围
(一)初中部分
1.宾州一中:招收户口在宾州镇城南派出所管理且在以下地段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
(1)兴仁社区
天堂岭一巷:1—153号至终止。
天堂岭二巷:1—57号至终止。
兴仁里:1--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42--45号。
兴仁里: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37、39、41号。
兴仁里一巷:2—16、18、20—30、32—49、52、54、56—62、64—66、68—70、72、74、76—84号。
兴仁里二巷:1—81号至终止。
兴仁里三巷:1—98号至终止。
同兴路:59、60、62、64—67、69、71、73、74、76、79—81、84—93、95—100、102号;103—244号至终止。
福兴巷:72—81号。
(2)镇兴社区
①镇安街一巷:1—32号;镇安街二巷:1—46号;镇安街三巷:1—26号。
②华侨巷:1—113号。
③祥和路:88、89、92、96、98、100、102、104、114、120、122、124、126、128、130、132、136、138、140、144、146、148、150、152、154、158、160、162、168、184、186、188、190、135、143、145、147、149、151、153、155、157、159、161、163号;91、93、95、97、99、101、105、107、111、113、115、117、119、121、123、125、127—133号。
④治兴街: 1—86、88、90、92、102、112、179号;87、89、91、93、95、96、98、100、102、104、106—111、113—116、118—122、124—140、142、144、148、149、150、152、156、158号。
⑤五属会馆巷:2—6、8、10、14—25、27、29—32、34、35、37、39—46、48、49、51—57、59、62、64、65、86、87、88、89、91、92、93、95、96、97、105—123号。
⑥芦卫里:1—15、17—19、21—24、27—84、86—96、98-103、105-140、142、143、145、146、147、148、150-166、168、169、170、171、172号
⑦芦卫里一巷: 2、4-15、18-33、35-52、54号。
芦卫里二巷: 1、2、3、5、7、9、13-23、25、26、27、28、30、31、33号。
芦卫里三巷: 1-9、11-22、24、26、28、30、31、32、33、34、35、38、39、40、46、53、55-70、72、73、74、75、76、77、79-93号。
⑧太三巷: 1、2、3、6-18、20-32、34、36、38、40、43、44、46、49、50、51、52、54、56、58、60、62、64、66、68、70、72、74、76、78、80、81、82、83、84、86、88、89、90、91、92、94、96、98、100-120号。
⑨十五组巷 :1—13、22、23、24、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51、55、56、57、58、59-63、65—78、80—86、88—90、92—94、96、97、98、99、100、101、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6号。
(3)中和社区
中和路2、4-39、41、42、43、45-78、80、82-112、114、115、116—292号止;
祥和路南一巷1—14号;
中和路东二巷1—9号;
中和路东三巷1—17号;
中和路东四巷1—8号;
中和路西二巷1—10号;
中和路西三巷1—12号。
中和路西一巷:1-15、17、18、19、20、23-31号。
思远路:2、4、6、8、10、11、12、13、15、16、18、20号。
马村路南一巷:6号、11号。
中和街369号、中和街359号, 中和街377号,中和街380号,祥和小区(中和街385号)。
(4)中靖太社区
靖安街: 127、128、129、130、131、132、133、135、137、137-1、137-2、137-3、145、146、148、150、152、154、168、169、171、173、175、177、179、181、183、185、187、189、191、193、195、197、199、201号;1—126、134、136、138—144、147、149、151、153、155、157、159—167、170、172、174、176、178、180、182、184、186、190、192、194、196、197、198、200—280号街道终止。
中兴街:1—111号至终止。
太平街:1—248号至终止。
静安嘉园小区(靖安街127——130号)。
(5)枫江社区
枫贸街: 1—5、7、8、10—14、18—29、33—40、42—45、47—50号。
同兴路:1—6、8、9、11—21、23—26、28—43号。
枫江路:3、7、11、13、15、17、19、21、23、25、27、29、31、33号;219号至终止。
枫和一巷:1—9、11号。
枫和巷:2—8、10—18号。
福兴巷:1-13、15—27、29—35、37—46、47—50、52—55号。
枫桥巷: 2、3、4—8、10、11号。
枫桥三巷: 1、2、5号。
马路岭:1号至终止。
(6)同仁社区
同宁巷1—11号;同兴路西一巷1—24号;同兴路西二巷1—24号;
同兴路西三巷1—24号;同兴路西四巷1—20号;同兴路西五巷1—14号;
龙门井巷1—80号;同昆路1—57号;
同津巷1—30号;蓝井里1—54号;同兴路207—405号;
同达里1—48号;林屋巷1—28号;大同巷1—53号;
同谦巷1—59号;同振巷1—48号;同晖巷1—126号;
陆屋巷1—42号;李屋巷1—9号; 八角楼巷1—85号;
清仁里1—46号;同宾巷1—20号;同福巷1—17号;
同瑞巷1—24号;龙源里1—57号;中和路293—455号。
(7)建设社区
11组在县规划建设局公路对面从立新农贸市场至城南分院560—750号。
枫江路: 2—110号; 116号—124号。
建设路:1号—9号。
烟草巷:1号—19号。
永建巷:48号—59号,67—76号,78、80、82、84号。
北段一里:1号—70号。
北段二里:1号—56号。
北段三里:2号—56号。
北段四里:1号—56号。
北段五里:1号—56号。
(8)永武社区:
永祥路1号—160号
永和路1号—87号
永武路1号—120号
永武路东一巷1号—8号
永武路东二巷1号—13号
永武路西一巷1号—32号
永武路西二巷1号—40号
永新路1号—61号
永新路一里1号—37号
永新路二里1号—26号
永新路三里1号—37号
永新路四里1号—40号
永新路一里一巷1号—60号
永新路一里二巷1号—21号
报社巷1号—57号
体校路2号—17号
菜市里1号—9号
粮所路1号—3号
建行巷1号—12号
政和路331号—353号
财政路150号—169号
永建路1号—47号
(9)临浦社区
临浦路1、1-1、1-2、1-3、2、3、4、5、6、7、8、9、10、14、16、18、19、20、21、22、23、24、25、26、27、28、29-1、29-2、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49-1、49-2、49-3、50、52、54、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49-1、149-2、149-3、149-4、149-5、149-6、149-7、149-8、149-9、149-10、149-13、149-15、149-16、149-18、149-20、149-21、149-22、149-23号。含宾都大厦、宾州大厦、广宾大厦、龙德欣园、华都公寓、双龙小区。
(10)静安嘉园小区(靖安街127——130号)。
(11)县直机关单位、宾州镇政府(不含二层机构)
(12)马村片区:
①县财政路——中山医院路口1—220号(含招礼巷、马村片区、都市花园小区)。
②思远路(县糖业公司——县文化广场)1—400号(含尚城小区、福源小区、明珠雅苑小区)。
③思远路马村片区(含马村路)。
④广场南路1——450号(含步行街一里、步行街二里、北斗新城小区)。
⑤广场北区(马援里、圣建街、圣明街、圣南街、圣湖街、圣北街、圣马街、灵马街、尚城路(含财正小区)、仁爱南路。
⑥政和路(1号至政和马村路口)、伏波街、锦秀街、鸿福街、广和路、文汇路。
⑦商贸城东段(广宾街、广阳街、广宝街、广水街、广鹤街、广观街、广灵街、广泉街、科信街、科智街、科礼街、科义街、科仁街、育健路、梧桐路(1-99号)、府前路1-105号);广源路1-750号(含新启巷、新马街、新广街、新悦街);科技路西面(悦亿花园至东环路)。
⑧商贸城马村片区(马群路、马尚街、马吉街、马兴街、马德街、马泰街、马开街)。
⑨商贸城南段1——370号(含鑫兴街、鑫旺街、鑫隆街、鑫隆街一巷、鑫发街、鑫达街、和顺路(1-12号)、金和路(1-85号));金城路南面(商贸城大门至悦亿花园,含悦亿花园小区、商城小区、鑫鑫小区)。
⑩东环南路1-15号、东环北路1-46号、育盛路、宾高路、宾高路马村片区。
⑾广场公寓小区、北斗新城小区、都市花园小区、明珠雅苑小区、福源小区、财正小区、尚城国际小区。
(13)围村片区:
①同丰里、同华里、同荣里、同庆里及附近延长线街道。
②围村、围村新街、三角巷、蒙江巷、明园巷。
③祥和路263、264、265---400、401号及延长线。
④广场南路149、151、153---319、321号及延长线。
⑤仁爱南路153、154—282号。
⑥尚品路、尚品一里、尚品二里、良伟街、良源街、尚品路延长线(宾阳高中北面街道)
⑦物流一支路、物流二支路、物流三支路、物流四支路。
⑧宾高路、育贤路、育才路(原美食街)、育德路、育华路、育盛路。
⑨广源路(双号)204、206、---272号(车站)
⑩东环南路1号—70号---
⑾宾阳高中及宾阳高中正面街道、宾州一中、环卫站。
⑿阳光城、城市上品、福庭苑、金地家园、金色朝阳、祥和园、时代嘉园、世纪新城、新明园、桃源雅居、鼎盛名城及南面街道、农械厂生活小区、小商品商城、物流园住户。
(14)陆村片区:
①北面以和宾路及向西延长线为界,所有南面区域(西起宝临路与和宾路交接处即宝临路204号,东到宾州城中社区和宾路71号止。即:宝临路204号——和宾路27号(蒋勇诊所)——和宾路71号所有南面区域)。
②南面以金城路至中山路为界,所有北面区域。(西起商贸城大门,东到金城路与、中山路交接处。所有北面区域。)
③东面以中山路为界,所有西面地区。(南起金城路与中山路交接处,北至和宾路与中山路交接处。)
④西面以陆村为界,所有东面区域。(西面以宾州镇陆村为界,包括所有陆村户籍及宝临路1-204号、临浦路双号:286号——622号,单号:商贸城大门北面——481号原宾州镇政府)。
⑤宾州镇陆村户籍区域、荣和花园、中和丽都、金源公寓小区。
⑥商贸城东段东于经一路交界、西与广源路交界所有北面区域。(商贸城东段第一排320号——357号;第二排406号——468号;第三排469号——524号;第四排540号——587号;第五排马一村160号、商贸城东段591号——628号;第六排629号——649号;装饰市场西面横街676号——720号;北排1号——15号;装饰市场东面街西1号——46号;装饰市场东面街东一排1号——终止、东二排1号——终止;东三排1号——终止;东四排1号——终止;东五排1号——终止;东六排1号——终止;东七排1号——终止;东八排1号——终止;东九排1号——终止;东十排1号——终止;东十一排1号——终止;东十二排1号——终止;东十三排1号——终止;东十四排1号——终止;东十五排1号——终止;东十六排1号---终止;东十七排1号---终止。
2.宾州二中:招收户口在宾州镇城北派出所、新宾派出所及部分芦圩派出所管理且在四和完小、老覃完小、新模完小、北街完小、新宾完小、仁爱完小、白莲完小、恭村完小、黄卢完小、六岭完小、凤凰小学、和宾彰泰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
(1)宾州镇城北(新宾)片区县、镇直属单位机关:
①县公路局
②县交警事故中队
③新宾汽车站
④县人民医院、宾州镇卫生院、宾州镇新宾卫生院
⑤宾阳中学、县职业学校、新宾中学、宾州二中、宾州五中
⑥新宾工商银行、新宾农业银行、新宾信用社、新宾邮政银行
⑦宾州镇农业服务中心
⑧宾州镇城北派出所
(2)宾州镇仁爱社区 :
①风景路 403—920号
②仁爱北路 1 —380号
③仁爱西街 1 —373号
④宾中路 1 —348号
⑤宾柳路 1 —186号
⑥宾莲路 1 —219号
⑦明镜东路 1 —109号
⑧明镜西路 1 —161号
⑨三中路 1 —163号
(3)新宾农业村委:
①仁爱街农业户口
②丁磨村
③孔家村
(4)陆瓦匠村
(5)正龙小区
(6)宾州镇三联社区、南街社区全部(含民族中学、宾阳师范、光华中学、书香家园、宾阳县污水处理厂)。
(7)宾州镇新宾农业村委外东街、谢村园全部。
(8)宾州镇宝水村委闭村、麦村、老覃村、新模村、黄卢村、六岭村、龚村、北街、白莲村。
(9)城中社区大街东面孔家村路口524号至终点;西面南街路口571号至终点。
(10)城中社区大街东面202号至孔家村路口522号;西面275号至569号。
(11)宾中路1号至88号。
3.宾州三中:招收户口在吴村完小、王明完小、六明完小、顾明完小、孟圩完小、河田完小、国太完小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
4.宾州四中:招收户口在宾州四小、宾州五小、宋村完小、蒙田完小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
(1)蒙村社区:包括大蒙村、细蒙村、中蒙村、张村。
(2)新城社区:包括南洋路、南海路、南湖路、昆仑路、北亭路、北园路、北城路、新城路。
(3)工业品大市场、宾州四中。
(4)丽阳天下小区、金旺角、宾阳县廉租房小区。
(5)杨村全部。
(6)新里村全部。
(7)以林业局大门前大路、思远路为界,所有西面区域(含马路岭周边区域)。
(8)以杨村大门、思远路、宾州镇镇政府为界,所有东面区域。
(9)以思远路、宋村路口、原棉纺厂为中心所有周边地区。
(10)建设社区建设路125——212、214号,247——434号。
(11)宋村、蒙田村委
5.宾州五中:招收户口在六和完小、七里完小、展志完小、文伟完小、太乡完小、五权完小、三韦完小、呇塘完小、长治完小、勒马完小、新圩镇各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户口在凤凰观澜尊府(含公园里、凤凰城市花园)的小学毕业生。
6.民族中学:全县范围内招生,招生指标分配到各镇。
7.敷文中学招生区域:
(1)新桥镇户籍小学毕业生;
(2)户口在科技路东面小区的小学毕业生:力沃广场、同人澜庭国际、公园华府、公园尊府、公园壹号;户口在思远路与金城路交叉路口东北面小区的小学毕业生:凤凰印象(含金悦府)、幸福里;户口在中山路、和宾路附近小区的小学毕业生:湖景花园(含金湖公馆)、昆仑雅苑、凤凰茗城、彰泰学府、湖景华府、中山学府、棚户区改造新廖村安置房小区、碧桂园、湖景花园二期;城建中央城小区。
(二)小学部分
1.宾州中心学校(本部)招生区域划分:
(1)兴仁社区
天堂岭一巷:1—153号至终止;天堂岭二巷:1—57号至终止;
兴仁里二巷:1—81号至终止;兴仁里三巷:1—98号至终止;同兴路:103—244号至终止。
兴仁里:1--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42--45号。
(2)镇兴社区
①镇安街
华侨巷:1—113号;
祥和路:135、143、145、147、149、151、153、155、157、159、161、163号。
镇安街一巷:1—32号;镇安街二巷:1—46号;镇安街三巷:1—26号。
②治兴街
治兴街:1—86号、88、90、92、102、112、179号。
祥和路:91、93、95、97、99、101、105、107、111、113、115、117、119、121、123、125、127—133号。
(3)中和社区
中和街116—292号止;祥和路南一巷1—14号;
中和路东二巷1—9号;中和路东三巷1—17号;
中和路东四巷1—8号;中和路西二巷1—10号;中和路西三巷1—12号。
(4)中靖太社区
靖安街:1—126、134、136、138—144、147、149、151、153、155、157、159—167、170、172、174、176、178、180、182、184、186、190、192、194、196、197、198、200—280街道终止
中兴街:1—111号至终止。
太平街:1—248号至终止。
(5)枫江社区
枫江街:以枫江大水渠为界,东面归芦小,西面归中心校(本部):219号至终止。
马路岭:1号至终止(环保局大门前大路、枫江路为界,所有西面区域,杨村马路岭周边区域除外)。
(6)同仁社区
同宁巷1—11号;同兴路西一巷1—24号;同兴路西二巷1—24号;
同兴路西三巷1—24号;同兴路西四巷1—20号;同兴路西五巷1—14号;
龙门井巷1—80号;同昆路1—57号;
同津巷1—30号;蓝井里1—54号;同兴路207—405号;
同达里1—48号;林屋巷1—28号;大同巷1—53号;
同谦巷1—59号;同振巷1—48号;同晖巷1—126号;
陆屋巷1—42号;李屋巷1—9号; 八角楼巷1—85号;
清仁里1—46号;同宾巷1—20号;同福巷1—17号;
同瑞巷1—24号;龙源里1—57号;中和路293—455号;
(7)建设社区
11组在县规划建设局公路对面从立新农贸市场至城南分院560—750号。
(8)宾州三中、廖寨村上、中、下寨,覃村、石村。
2.永武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1)永武社区:
永祥路1号—160号
永和路1号—87号
永武路1号—120号
永武路东一巷1号—8号
永武路东二巷1号—13号
永武路西一巷1号—32号
永武路西二巷1号—40号
永新路1号—61号
永新路一里1号—37号
永新路二里1号—26号
永新路三里1号—37号
永新路四里1号—40号
永新路一里一巷1号—60号
永新路一里二巷1号—21号
报社巷1号—57号
体校路2号—17号
菜市里1号—9号
粮所路1号—3号
建行巷1号—12号
政和路331号—353号
财政路150号—169号
枫江路2号—110号
永建路1号—47号
(2)建设社区:
枫江路:116号—124号
建设路:1号—9号
烟草巷:1号—19号(10、12号除外)
永建巷:48号—59号,67—76号,78、80、82、84号,(52、55、74号除外)
北段一里:1号—70号
北段二里:1号—56号
北段三里:2号—56号
北段四里:1号—56号(44号除外)
北段五里:1号—56号(20除外)
(3)临浦社区(临浦街1——54号、131——149-23号除外),含宾都大厦、宾州大厦、广宾大厦、龙德欣园、华都公寓、双龙小区。
3.宾州一小招生区域划分:
(1)北面以和宾路及向西延长线为界,所有南面区域(西起宝临路与和宾路交接处即宝临路204号,东到宾州城中社区和宾路71号止。即:宝临路204号——和宾路27号(蒋勇诊所)——和宾路71号所有南面区域)。
(2)南面以金城路至中山路为界,所有北面区域。(西起商贸城大门,东到金城路与中山路交接处。所有北面区域。)
(3)东面以中山路为界,所有西面地区。(南起金城路与中山路交接处,北至和宾路与中山路交接处。)
(4)西面以陆村为界,所有东面区域。(西面以宾州镇陆村为界,包括所有陆村户籍及宝临路1-204号、临浦路双号:286号——622号,单号:商贸城大门北面——481号原宾州镇政府)。
(5)宾州镇陆村户籍区域、荣和花园、中和丽都、金源公寓小区。
4.宾州二小招生区域划分:
(1)县财政路——中山医院路口1—220号(含招礼巷、马村片区、都市花园小区)。
(2)思远路(县糖业公司——县文化广场)1—400号(含尚城小区、福源小区、明珠雅苑小区)。
(3)思远路马村片区(含马村路)。
(4)广场南路1——450号(含步行街一里、步行街二里、北斗新城小区)。
(5)广场北区(马援里、圣建街、圣明街、圣南街、圣湖街、圣北街、圣马街、灵马街、尚城路(含财正小区)、仁爱南路)。
(6)政和路(1号至政和马村路口)、伏波街、锦秀街、鸿福街、广和路、文汇路。
(7)商贸城东段(广宾街、广阳街、广宝街、广水街、广鹤街、广观街、广灵街、广泉街、科信街、科智街、科礼街、科义街、科仁街、育健路、梧桐路(1-99号)、府前路1-105号);广源路1-750号(含新启巷、新马街、新广街、新悦街);科技路西面(悦亿花园至东环路)。
(8)商贸城马村片区(马群路、马尚街、马吉街、马兴街、马德街、马泰街、马开街)。
(9)商贸城南段1——370号(含鑫兴街、鑫旺街、鑫隆街、鑫隆街一巷、鑫发街、鑫达街、和顺路(1-12号)、金和路(1-85号));金城路南面(商贸城大门至悦亿花园,含悦亿花园小区、商城小区、鑫鑫小区)。
(10)东环南路1-15号、东环北路1-46号、育盛路、宾高路、宾高路马村片区。
(11)广场公寓小区、悦亿花园小区、商城小区、鑫鑫小区、北斗新城小区、都市花园小区、明珠雅苑小区、福源小区、财正小区、尚城国际小区。
5.宾州三小招生区域划分:
(1)同丰里、同华里、同荣里、同庆里及附近延长线街道。
(2)围村、围村新街、三角巷、蒙江巷、明园巷。
(3)祥和路263、264、265---400、401号及延长线。
(4)广场南路(单号)149、151、153---319、321号及延长线。
(5)仁爱南路153、154—282号。
(6)尚品路、尚品一里、尚品二里、良伟街、良源街、尚品路延长线(宾阳高中北面街道)
(7)物流一支路、物流二支路、物流三支路、物流四支路。
(8)宾高路、育贤路、育才路(原美食街)、育德路、育华路、育盛路。
(9)广源路(双号)204、206、---272号(车站)
(10)东环南路1号—70号---
(11)宾阳高中正面街道、环卫站。
(12)阳光城、城市上品、福庭苑、金地家园、金色朝阳、祥和园、时代嘉园、世纪新城、新明园、桃源雅居、鼎盛名城、中央城、金旺角及南面街道、农械厂生活小区、小商品商城、物流园住户。
6.宾阳芦小招生区域划分:
(1)镇兴社区:
①祥和路:88、89、92、96、98、100、102、104、114、120、122、124、126、128、130、132、136、138、140、144、146、148、150、152、154、158、160、162、168、184、186、188、190号
②治兴街:87、89、91、93、95、96、98、100、102、104、
106—111、113—116、118—122、124—140、142、144、148、149、150、152、156、158号
③五属会馆巷:2—6、8、10、14—25、27、29—32、34、35、37、39—46、48、49、51—57、59、62、64、65、86、87、88、89、91、92、93、95、96、97、105—123号。
(2)镇兴社区:
①芦卫里:1—15、17—19、21—24、27—84、86—96、98-103、105-140、142、143、145、146、147、148、150-166、168、169、170、171、172号
②芦卫里一巷:2、4-15、18-33、35-52、54号
③芦卫里二巷:1、2、3、5、7、9、13-23、25、26、27、28、30、31、33号
④芦卫里三巷: 1-9、11-22、24、26、28、30、31、32、33、34、35、38、39、40、46、53、55-70、72、73、74、75、76、77、79-93号
⑤太三巷: 1、2、3、6-18、20-32、34、36、38、40、43、44、46、49、50、51、52、54、56、58、60、62、64、66、68、70、72、74、76、78、80、81、82、83、84、86、88、89、90、91、92、94、96、98、100-120号
⑥十五组巷 :1—13、22、23、24、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51、55、56、57、58、59-63、65—78、80—86、88—90、92—94、96、97、98、99、100、101、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6号。
(3)兴仁社区:
①兴仁里: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37、39、41号
②同兴路:59、60、62、64—67、69、71、73、74、76、79—81、84—93、95—100、102号
③兴仁里一巷:2—16、18、20—30、32—49、52、54、56—62、64—66、68—70、72、74、76—84号
④福兴巷:72—81号。
(4)中和社区:
①中和路:2、4-39、41、42、43、45-78、80、82-112、114、115号
②中和路西一巷:1-15、17、18、19、20、23-31号
③思远路:2、4、6、8、10、11、12、13、15、16、18、20号
④马村路南一巷:6号、11号
⑤中和街369号、中和街359号, 中和街377号,中和街380号。
(5)枫江社区:
①枫贸街: 1—5、7、8、10—14、18—29、33—40、42—45、47—50号
②同兴路:1—6、8、9、11—21、23—26、28—43号
③枫江路:3、7、11、13、15、17、19、21、23、25、27、29、31、33号
④枫和一巷:1—9、11号
⑤枫和巷:2—8、10—18号
⑥福兴巷:1-13、15—27、29—35、37—46、47—50、52—55号
⑦枫桥巷: 2、3、4—8、10、11号
⑧枫桥三巷: 1、2、5号。
(6)中靖社区靖安街:127、128、129、130、131、132、133、135、137、137-1、137-2、137-3、145、146、148、150、152、154、168、169、171、173、175、177、179、181、183、185、187、189、191、193、195、197、199、201、510号。
(7)临浦社区临浦街:1、1-1、1-2、1-3、2、3、4、5、6、7、8、9、10、14、16、18、19、20、21、22、23、24、25、26、27、28、29-1、29-2、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49-1、49-2、49-3、50、52、54、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49-1、149-2、149-3、149-4、149-5、149-6、149-7、149-8、149-9、149-10、149-13、149-15、149-16、149-18、149-20、149-21、149-22、149-23号。
(8)祥和小区(中和街385号)、静安嘉园小区(靖安街127——130号)。
(9)县直及县级双管机关单位,宾州镇政府(不含二层机构)、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7.宾州四小招生区域划分:
(1)蒙村社区:包括大蒙村、细蒙村、中蒙村、张村。
(2)新城社区:包括南洋路、南海路、南湖路、昆仑路、北亭路、北园路、北城路、新城路。
(3)工业品大市场、宾州四中。
(4)丽阳天下小区。
(5)宾阳县廉租房小区。
8.宾州五小招生区域划分:
(1)杨村全部。
(2)新里村全部。
(3)以环保局大门前大路、枫江路为界,所有西面区域(含马路岭周边区域)。
(4)以杨村大门、枫江路、宾州镇镇政府为界,所有东面区域。
(5)以枫江路、宋村路口、原棉纺厂为中心所有周边地区。
(6)建设社区建设路125——212、214号,247——434号。
9.仁爱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1)宾州镇城北(新宾)片区县、镇直属单位机关:
①县公路局
②县交警事故中队
③新宾汽车站
④宾州镇卫生院、宾州镇新宾卫生院
⑤宾州二中、宾州五中
⑥新宾工商银行、新宾农业银行、新宾信用社、新宾邮政银行
⑦宾州镇农业服务中心
⑧宾州镇城北派出所
(2)宾州镇仁爱社区 :
①风景路 403—920号
②仁爱北路 1 —380号
③仁爱西街 1 —373号
④宾中路 1 —348号
⑤宾柳路 1 —186号
⑥宾莲路 1 —219号
⑦明镜东路 1 —109号
⑧明镜西路 1 —161号
⑨三中路 1 —163号
(3)新宾农业村委:
①仁爱街农业户口
②丁磨村
③孔家村
(4)陆瓦匠村
(5)正龙小区
10.新宾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1)宾州镇三联社区、南街社区全部(含光华中学、宾阳县污水处理厂)。
(2)宾州镇新宾农业村委外东街、谢村园全部。
(3)宾州镇宝水村委闭村、麦村。
(4)书香家园小区。
(5)城中社区大街东面孔家村路口524号至终点;西面南街路口571号至终点。
11.四和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1)南面以和宾路及向西延长线为界,所有北面区域。
(2)城中社区大街东面202号至孔家村路口522号;西面275号至569号。
(3)宾中路1号至88号。
(4)调剂安排县城购房户住户生(户口未迁入)。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2.老覃小学(凤凰小学学区)招生区域划分
(1)老覃村
(2)调剂安排县城购房户住户生(户口未迁入)。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3、凤凰小学及和宾彰泰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力沃广场、同人澜庭国际、公园华府、凤凰印象(含金悦府)、幸福里、凤凰观澜尊府(含公园里)、湖景花园(含金湖公馆)、昆仑雅苑小区、凤凰茗城、公园尊府、公园壹号。
(2)商贸城东段东于经一路交界、西与广源路交界所有北面区域。(商贸城东段第一排320号——357号;第二排406号——468号;第三排469号——524号;第四排540号——587号;第五排马一村160号、商贸城东段591号——628号;第六排629号——649号;装饰市场西面横街676号——720号;北排1号——15号;装饰市场东面街西1号——46号;装饰市场东面街东一排1号——终止、东二排1号——终止;东三排1号——终止;东四排1号——终止;东五排1号——终止;东六排1号——终止;东七排1号——终止;东八排1号——终止;东九排1号——终止;东十排1号——终止;东十一排1号——终止;东十二排1号——终止;东十三排1号——终止;东十四排1号——终止;东十五排1号——终止;东十六排1号---终止;东十七排1号---终止。
(3)新廖村、老覃村、凤凰村、竹根村、四和村、白水塘村、蒲村、明堂村、同义村。
(4)彰泰学府、湖景华府、中山学府、棚户区改造新廖村安置房小区、碧桂园、湖景花园二期。
四、报名与招生办法
(一)学生到学校报名时,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卡,学校要认真查验其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收复印件,经办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
(二)招生办法:各校按照招生计划录取辖区内的户口生,如生源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先安排户籍生后安排住户生(有房产但户口未迁入)的顺序录取,未能安排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和宾州镇中心学校统筹调剂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招生简章由各学校制订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三)学校在开学前要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均衡编班,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8231698(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8230000(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四)各初中、小学录取的新生,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审批。学校凭审核后的名册发给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纪律要求
(一)宾阳县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历年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要挑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核定的计划招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增减招生计划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对擅自招收计划外和不符合条件新生的,县教育局将不办理新生学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学校服务范围内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按有关政策办理入学手续。
宾阳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宾州镇人民政府、新桥镇人民政府
宾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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