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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教发〔2022〕41号宾阳县教育局关于划定县城初中、小学 以及敷文中学招生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6:50  来源: 宾阳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我县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40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2〕6号)和《宾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2〕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对县城范围内适龄儿童的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实际,对部分学校招生范围作了相应调整,现将我县县城初中、小学、敷文中学的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消除大班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就近免试入学并不意味着按照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而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确定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和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新生一律凭学生户口簿或监护人的单位编制簿办理入学手续,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核验户籍或编制。

三、招生服务范围

(一)初中部分

1.宾州一中:招收户口在宾州镇城南派出所管理且在以下地段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

(1)兴仁社区。

(2)镇兴社区。

(3)中和社区。

(4)中靖太社区。

(5)枫江社区。

(6)同仁社区。

(7)建设社区。

(8)永武社区。

(9)临浦社区含宾都大厦、宾州大厦、广宾大厦、龙德欣园、华都公寓、双龙小区)。

(10)县直单位(不含二层机构),县级双管行政机关单位、宾州镇政府(不含二层机构)。

(11)马村片区。

①县财政路——中山医院路口1—220号(含招礼巷、马村片区、都市花园小区)。

②思远路(县糖业公司——县文化广场)1—400号(含尚城小区、福源小区、明珠雅苑小区)。

③思远路马村片区(含马村路)。

④广场南路1——450号(含步行街一里、步行街二里、北斗新城小区)。

⑤广场北区(马援里、圣建街、圣明街、圣南街、圣湖街、圣北街、圣马街、灵马街、尚城路(含财正小区)、仁爱南路。

⑥政和路(1号至政和马村路口)、伏波街、锦绣街、鸿福街、广和路、文汇路。

⑦商贸城东段(广宾街、广阳街、广宝街、广水街、广鹤街、广观街、广灵街、广泉街、科信街、科智街、科礼街、科义街、科仁街、育健路、梧桐路(1-99号)、府前路1-105号);广源路1-750号(含新启巷、新马街、新广街、新悦街);科技路西面(悦亿花园至东环路)。

⑧商贸城马村片区(马群路、马尚街、马吉街、马兴街、马德街、马泰街、马开街)。

⑨商贸城南段1——370号(含鑫兴街、鑫旺街、鑫隆街、鑫隆街一巷、鑫发街、鑫达街、和顺路(1-12号)、金和路(1-85号));金城路南面(商贸城大门至悦亿花园,含悦亿花园小区、商城小区、鑫鑫小区)。

⑩东环南路1-15号、东环北路1-46号、育盛路、宾高路、宾高路马村片区。

11广场公寓小区(海岸公馆)、北斗新城小区、都市花园小区、明珠雅苑小区、福源小区、财正小区、尚城国际小区。

(12)围村片区

①同丰里、同华里、同荣里、同庆里及附近延长线街道。

②围村、围村新街、三角巷、蒙江巷、明园巷。

③祥和路263、264、265---400、401号及延长线。

④广场南路149、151、153---319、321号及延长线。

⑤仁爱南路153、154—282号。

⑥尚品路、尚品一里、尚品二里、良伟街、良源街、尚品路延长线(宾阳高中北面街道)。

⑦物流一支路、物流二支路、物流三支路、物流四支路。

⑧宾高路、育贤路、育才路(原美食街)、育德路、育华路、育盛路。

⑨广源路(双号)204、206—272号(车站)。

⑩东环南路1号—70号。

11宾阳高中正面街道、宾州一中、环卫站。

12阳光城、城市上品、福庭苑、金地家园、金色朝阳、祥和园、时代嘉园、世纪新城、新明园、桃源雅居、鼎盛名城及南面街道、农械厂生活小区、小商品商城物流园

(13)陆村片区

①北面以和宾路及向西延长线为界,所有南面区域(西起宝临路与和宾路交接处即宝临路204号,东到宾州城中社区和宾路71号止。即:宝临路204号—和宾路27号(蒋勇诊所)—和宾路71号所有南面区域)。

②南面以金城路至中山路为界,所有北面区域。(西起商贸城大门,东到金城路与、中山路交接处。所有北面区域。)

③东面以中山路为界,所有西面地区。(南起金城路与中山路交接处,北至和宾路与中山路交接处。)

④西面以陆村为界,所有东面区域。(西面以宾州镇陆村为界,包括所有陆村户籍及宝临路1-204号、临浦路双号:286号—622号,单号:商贸城大门北面—481号原宾州镇政府)。

⑤宾州镇陆村户籍区域、荣和花园、金满园、中和丽都、金源公寓小区。

⑥商贸城东段东于经一路交界、西与广源路交界所有北面区域。

2.宾州二中:招收户口在宾州镇城北派出所(含原新宾派出所)及部分芦圩派出所管理且在四和完小、老覃完小、新模完小、北街完小、新宾完小、仁爱完小、白莲完小、恭村完小、黄卢完小、六岭完小、凤凰小学、和宾彰泰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

(1)宾州镇城北(新宾)片区县、镇直属单位机关。

①县公路局。

②县交警事故中队。

③新宾汽车站。

④县人民医院、宾州镇卫生院、宾州镇新宾卫生院。

⑤宾阳中学、县职业学校、新宾中学、特教学校、宾州二中、宾州五中。

⑥新宾工商银行、新宾农业银行、新宾信用社、新宾邮政银行。

⑦宾州镇农业服务中心。

⑧宾州镇城北派出所。

(2)仁爱社区。

(3)新宾农业村委。

(4)陆瓦匠村。

(5)正龙小区、临浦佳园、凤凰观澜尊府(含公园里、凤凰城市花园)。

(6)宾州镇三联社区、南街社区全部(含民族中学、宾阳师范、光华中学、书香家园小区、宾阳县污水处理厂)。

(7)宾州镇宝水村委、新廖村、新模村、黄卢村、六岭村、恭村、北街。

(8)城中社区大街东面孔家村路口524号至终点;西面南街路口571号至终点。

(9)城中社区大街东面202号至孔家村路口522号;西面275号至569号。

(10)宾中路1号至88号。

(11)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廖村安置房小区  

3.宾州三中:招收户口在吴村村委、王明村委、六明村委、顾明村委、古城村委、河田村委、国太村委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宾州四中:招收户口在宾州四小、宾州五小、宋村完小、蒙田完小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

(1)蒙村村委。

(2)新城社区。

(3)工业品大市场、宾州四中。

(4)丽阳天下小区、金旺角、宾阳县廉租房小区。

(5)以林业局大门前大路、思远路为界,所有西面区域(含马路岭周边区域)。

(6)以杨村大门、思远路、宾州镇镇政府为界,所有东面区域。

(7)以思远路、宋村路口、原棉纺厂为中心所有周边地区。

(8)建设社区建设路125—212、214号,247—434号。

(9)蒙田村委。

5.宾州五中:招收户口在六和村委、七里村委、展志村委、文伟村委、太乡村委、基塘村委、三韦村委、呇塘村委、长岗村委、勒马村委、新圩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6.民族中学:全县范围内招生,招生指标分配到各镇。

7.敷文中学招生区域

(1)新桥镇户籍小学毕业生。

(2)户口在科技路东面小区的小学毕业生:力沃广场、同人澜庭国际、公园华府、公园尊府、公园壹号;户口在思远路与金城路交叉路口东北面小区的小学毕业生:凤凰印象(含金悦府)、幸福里;户口在中山路、和宾路附近小区的小学毕业生:湖景花园(含金湖公馆)、昆仑雅苑、凤凰茗城、彰泰学府、湖景华府、中山学府、碧桂园、湖景花园二期;城建中央城

(二)小学部分

1.宾州中心学校

(1)兴仁社区

天堂岭一巷:1—153号至终止;天堂岭二巷:1—57号至终止。

兴仁里二巷:1—81号至终止;兴仁里三巷:1—98号至终止;同兴路:103—244号至终止。

兴仁里:1--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42--45号。

(2)镇兴社区

①镇安街

华侨巷:1—113号。

祥和路:89、135、143、145、147、149、151、153、155、157、159、161、163号。

镇安街一巷:1—32号;镇安街二巷:1—46号;镇安街三巷:1—26号。

②治兴街

治兴街:1—86号、88、90、92、102、112、179号。

祥和路:91、93、95、97、99、101、105、107、111、113、115、117、119、121、123、125、127—133号。

(3)中和社区

中和街116—292号止;祥和路南一巷1—14号。

中和路东二巷1—9号;中和路东三巷1—17号。

中和路东四巷1—8号;中和路西二巷1—10号。

中和路西三巷1—12号。

(4)中靖太社区

靖安街:1—126、134、136、138—144、147、149、151、153、155、157、159—167、170、172、174、176、178、180、182、184、186、190、192、194、196、197、198、200—280街道终止。

中兴街:1—111号至终止。

太平街:1—248号至终止。

(5)枫江社区

枫江街:以枫江大水渠为界,东面归芦小,西面归中心校(本部):219号至终止。

马路岭:1号至终止(环保局大门前大路、枫江路为界,所有西面区域,杨村马路岭周边区域除外)

(6)同仁社区

同宁巷1—11号;同兴路西一巷1—24号;同兴路西二巷1—24号。

同兴路西三巷1—24号;同兴路西四巷1—20号;同兴路西五巷1—14号。

龙门井巷1—93号;同昆路1—57号。

同津巷1—30号;蓝井里1—54号;同兴路207—405号。同达里1—48号;林屋巷1—28号;大同巷1—53号。

同谦巷1—59号;同振巷1—48号;同晖巷1—126号。

陆屋巷1—42号;李屋巷1—9号; 八角楼巷1—85号。

清仁里1—46号;同宾巷1—20号;同福巷1—17号。

同瑞巷1—24号;龙源里1—57号;中和路293—455号。

朱屋巷1-35号。      

(7)宾州三中、廖寨村上、中、下寨,覃村、石村。

2.永武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1)永武社区

永祥路:81号—160号(含华都公寓小区、百货小区)

②永武路:89号—120号;永武路东二巷:1号—13号;永武路西二巷:1号—40号。

③永新路:1号—61号;永新路一里:1号—37号;永新路二里:1号—26号;永新路三里:1号—40号;永新路四里:1号—41号;永新路一里一巷:1号—60号;永新路一里二巷:1号—22号。

报社巷:1号—57号(含双龙小区)。

⑤体校路:2号—17号。

菜市里:1号—9号。

粮所路:1号—3号。

建行巷:1号—12号。

⑨财政路:153号、154号、156号、158号、160号—169号。

枫江路:32—110号。

11永建巷:1号—47号。

(2)建设社区

①枫江路:116号—126号。

②建设路:1号—9号、16号。

③烟草巷:1号—19号。

④永建巷:48号—148号。

⑤北段一里:1号—52号;北段二里:1号—56号;北段三里:1号—56号;北段四里:1号—56号;北段五里:1号—56号。

   (3)临浦社区

①临浦街:109——227号单号,102——284号双号,含宾都大厦、宾州大厦、广宾大厦、龙德欣园小区。

②体校路:1号。

③水厂巷:1—14号。

④外贸巷:1—59号。

⑤邮政巷:1—93号。

⑥临建巷:一至三巷。

⑦财政路双号:64号——80号。

⑧临财巷:1——8号。

⑨招财巷:1——9号。

⑩潘村巷:1——6号。

3.宾州一小招生区域划分

(1)城中社区:北面以和宾路及向西延长线为界,所有南面区域(西起宝临路与和宾路交接处即宝临路204号,东到宾州城中社区和宾路71号止。图示:宝临路204号——和宾路27号(蒋勇诊所)——和宾路71号所有南面区域)。

具体包含:宝临路1——204号;和宾路27——71号;城中社区:文明路全部、同信里全部 、同和里全部、尚仁里全部、尚智里全部、尚学里全部、尚德里全部、尚贤里全部、尚信里全部:含一巷、二巷、三巷、四巷(氧气厂车间宿舍属四巷)

(2)商贸城社区:南面以金城路至中山路为界,所有北面区域。(金城路西起商贸城大门即金城路1号,东到金城路与中山路交接处即金城路157号,所有北面区域。

具体包含:金城路单号:1号—— 157 号;金源路全部、仁爱北路全部、金和路单号99--143号,双号76--122号、五金路全部、金土路全部、农科路全部、荣和路13―32号;街道:和春街全部、和风街全部、和德街全部、和意街全部、和顺街全部、荣利街全部、荣达街全部、荣盛街全部、荣昌街全部、荣信街全部、荣诚街全部、长兴巷全部、金源路金宇里全部、汽修厂一巷、二巷;小区:宾阳县汽车修理责任公司职工宿舍、宾阳县供销合作社宿舍(金源路151号)、宾阳县农资宿舍(金源路149号)、金源公寓小区、中和丽都、荣和花园、金满园小区、邮政巷。

(3)东面以中山路为界,所有西面地区,宾阳县和宾彰泰小学招生范围除外。(中山路南起金城路157号与中山路交接处,北至和宾路与中山路交接处。)

(4)西面以陆村6、7、8队区域为界,所有东面区域。

临浦路:双号286——622号。

临浦路: 单号(商贸城大门往北)229号——481号 。

(5)宾州镇陆村户籍区域:陆村1、2队(含新陆巷全部),陆村3、4、5队,陆村6、7、8队。

(6)金城路南即金和路和金玉酒店之间区域(含鑫兴街、鑫旺街、鑫隆街、鑫隆街一巷、鑫发街、鑫达街、和顺路(1-12号)、金和路(1-85号)、鑫鑫小区。

4.宾州二小招生区域划分

(1)思远路北面(宾州供电所旁水渠—县文化广场)(单号)15-17-19-21-391-延长线到科技路口(含福源小区、明珠雅苑小区),思远路马村片区户籍生、马村路;

(2)仁爱南路1号--111号,伏波路、锦绣街、鸿福路、

政和路(政和路1号至270马村路路口五七干渠处)。

(3)县财政路——中山医院路口1—133号(含招礼巷、         马村片区、都市花园小区、金圳里)。

(4)广场南路1——147号,尚品路(含财正小区)、文汇路。

(5)商贸城马村片区(马群路、马尚街、马吉街、马兴街、马德街、马泰街、马开街),金城路东(金玉酒店东)(双号)172号、174号-338号(悦忆花园)。

(6)广源路1-750号(含新启巷、新马街、新广街、新悦街);科技路西面(悦亿花园至广泉街路口)。

(7)商贸城东段(广宾街、广阳街、广宝街、广水街、广鹤街、广观街、广灵街、广泉街、府前路1-105号)。             

(8)广场公寓小区、悦亿花园小区、商城小区、都市花园小区、明珠雅苑小区、福源小区、财正小区、上官豪庭。

(9)育健路7号,59-100号。

(10)金城路南面(仁爱南路金玉酒店路口至悦亿花园小区)。

5.宾州三小招生区域划分

(1)围村、围村新街、三角巷、蒙江巷、明园巷。

(2)同丰里、同华里、同荣里、同庆里及附近延长线街道。

(3)祥和路263、264、265---400、401号及延长线。

(4)广场南路148、149---320、321号及延长线。

(5)仁爱南路112、113—282号。

(6)尚品路、尚品一里、尚品二里、良伟街、良源街、尚品路延长线(宾阳高中北面街道)

(7)物流一支路、物流二支路、物流三支路、物流四支路。

(8)宾高路、育贤路、育才路(原美食街)、育德路、育华路、育盛路、育林路。

(9)广源路:宾高路口---商贸城汽车站)。

(10)东环南路1号—70号。

(11)宾阳高中正面街道、环卫站。

(12)阳光城、城市上品、福庭苑、金地家园、金色朝阳、祥和园、时代嘉园、世纪新城、新明园、桃源雅居、鼎盛名城、中央城、金旺角及南面街道、农械厂生活小区、小商品商城物流园住户

(13)思远路(双号)22、24--182、184号  尚城国际。

(14)尚城路、圣湖街、圣南街、圣明街、北斗新城。马援里、圣建街、圣明街、圣北街、圣马街、灵马街、步行街。

(15)梧桐路1、2--98、99号。

(16)科技路1、2--35、36号,科信街、科智街、科礼街、科义街、科仁街。

(17)东环北路1、2--48、49号。

(18)育健路1-6号,8-58号。

6.宾阳芦小招生区域划分

(1)镇兴社区

①祥和路:88、90、92、94、96、98、100、102、104、106、108、112、114、116、118、120、122、124、126、128、130、132、136、138、140、142、144、146、148、150、152、154、156、158、160、162、166、168、170、172、174、176、178、180、182、184、186、188、190、192号。

②治兴街:87--158号。

③五属会馆巷:1--126号。

(2)镇兴社区

①芦卫里:1—173号。

②芦卫里一巷:1—54号。

③芦卫里二巷:1—35号。

④芦卫里三巷:  1—93号。

⑤太三巷: 1—120号。

⑥十五组巷 :1—136号。

(3)兴仁社区

①兴仁里: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37、39、41号。

②同兴路:44—100号、102号。

③兴仁里一巷:1——84号(71、73号除外)。

④福兴巷:72—81号。

(4)中和社区

①中和路:1—115号。

②中和路西一巷:1—31号。

③思远路:1、2、3、4、5、6、7、7-1、7-2、7-3、7-4、7-5、7-6、7-7、7-8、7-9、7-10、7-11、7-12、7-13、8、9、10、11、12、13、14、15、16、18、19、2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号。

④马村路南一巷:1-11号。

⑤思远路北一巷:1-7号。

(5)枫江社区

①枫贸街:1—51号。

②同兴路:1—43号。

③枫江路: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号。

④枫和一巷:1—11号。

⑤枫和巷:1—18号;枫竹巷:2号。

⑥福兴巷:1—71号。

⑦枫桥巷: 1—42号。

⑧枫桥三巷: 1—6号。

⑨兴仁里一巷: 71、73号。

⑩九乘九三巷: 1—24号。

(6)中靖社区

祥和路:194、196、198、200、202、204、206、208、210、212、214、216、218、220、222、226、228、230、232、234、236、238、240、242、244、246、248、250、251、252、254、256、258、260、262号。

(7)临浦社区

①临浦路:单号1-107号;双号2-100号。

②政和路:271、273、275、277、279、281、283、285、287、289、291、293、295、297、299、301、302、303、305、306、307、309、311、313、315、317、319、321、323、325、327、329、331、333、335、337、339、341、343、345、347号;294、298(文化馆)、304、308、310、312、314、316、326、328、332、334、338、340、342、346、348、350、351、353号。

③临浦井巷:1—34号。

④纸厂巷:1-50号。

⑤纸厂东巷:1-15号。

⑥财政路:133、135、137、139、141、143、145、147、149号。

(8)永武社区

①枫江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号。

②永祥路:1-80号。

③永和路:1-87号。

④永武路:1-88号。

⑤永武路东一巷:1-8号。

⑥永武路西二巷:1-40号。

⑦财政路:150、151、152、153、155、157、159、165、166、167、168、169号。

⑧永武路西一巷:1、2、3、4、6、7、15、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号。 

(9)祥和小区(马村路南一巷1-9号)、静安嘉园小区(祥和路222-226号)。

(10)县直单位(不含二层机构),县级双管行政机关单位,宾州镇政府(不含二层机构)、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

7.宾州四小招生区域划分

(1)蒙村村委。

(2)新城社区。

(3)工业品大市场、宾州四中。

(4)丽阳天下小区。

(5)宾阳县廉租房小区。

8.宾州五小招生区域划分

(1)杨村全部。

(2)新里村全部。

(3)以环保局大门前大路、枫江路为界,所有西面区域(含马路岭周边区域)。

(4)以杨村大门、枫江路、宾州镇镇政府为界,所有东面区域。

(5)以枫江路、宋村路口、原棉纺厂为中心所有周边地区。

(6)建设社区建设路125——212、214号,247——434号。

(7)国税局后面区域(无门牌)。

(8)建设路南段一里1-12号,建设路南段二里1-20号(宾州镇财政所后面)。

(9)缤果里、金梅巷、金桃巷、金桂巷全部。

(10)建设路10号。

9.仁爱完小(总校)招生区域划分

1宾州镇城北(新宾)片区县、镇直属单位机关

①公路局。  

②县交警事故中队

③新宾汽车站

④宾州镇卫生院、宾州镇新宾卫生院。

⑤宾州二中、宾州五中

⑥新宾工商银行、新宾农业银行、新宾信用社、新宾邮政银行。

⑦宾州镇农业服务中心。

⑧宾州镇城北派出所

(2)宾州镇仁爱社区

①风景路 403—927。   

②仁爱北路1 —380号

③仁爱西街1 —373

宾中路1-348号。

宾柳路1-186号。

宾莲路1-219号。

明镜东路1-109号。

明镜西路1-161号。

三中路1-163号。

3新宾农业村委

①仁爱街农业户口

②丁磨村

③孔家村

(4)陆瓦匠村  正龙小区  、临浦佳园小区

(5)城中区大街东面202号至孔家村路口522号;西面275号至569号

10.仁爱完小北校区(新模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新模村委七个自然村,及新模黄留新村(含周边住户)

11.仁爱完小南校区(四和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1)南面以和宾路及向西延长线为界,所有北面区域。

(2)宾中路349号至609号。

(3)调剂安排县城购房户住户生(户口未迁入)。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2.新宾完小(总校)招生区域划分

(1)宾州镇三联社区、南街社区全部(含民族中学、宾阳师范、光华中学、宾阳县污水处理厂)。

(2)宾州镇新宾农业村委外东街、谢村园全部。

(3)宾州镇宝水村委闭村、麦村。

(4)书香家园小区。

(5)城中社区大街东面孔家村路口524号至终点;西面南街路口571号至终点。

(6)风景路1-402号;朝阳路。

13.新宾完小南校区(白莲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白莲村、何源村、蒋村、周背村。

14.新宾完小北校区(北街完小)招生区域划分

北街村委1——32生产队。

15.老覃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老覃村。

(2)亿联五金城、栖湖院。

(3)调剂安排县城购房户住户生(户口未迁入)。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6.凤凰小学及和宾彰泰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力沃广场、同人澜庭国际、公园华府、凤凰印象(含金悦府)、幸福里、凤凰观澜尊府(含公园里)、湖景花园(含金湖公馆)、昆仑雅苑小区、凤凰茗城、公园尊府、公园壹号。

(2)商贸城东段东于经一路交界、西与广源路交界所有北面区域。(商贸城东段第一排320号——357号;第二排406号——468号;第三排469号——524号;第四排540号——587号;第五排马一村160号、商贸城东段591号——628号;第六排629号——649号;装饰市场西面横街676号——720号;北排1号——15号;装饰市场东面街西1号——46号;装饰市场东面街东一排1号——终止、东二排1号——终止;东三排1号——终止;东四排1号——终止;东五排1号——终止;东六排1号——终止;东七排1号——终止;东八排1号——终止;东九排1号——终止;东十排1号——终止;东十一排1号——终止;东十二排1号——终止;东十三排1号——终止;东十四排1号——终止;东十五排1号——终止;东十六排1号---终止;东十七排1号---终止。

(3)新廖村、老覃村、凤凰村、竹根村、四和村、白水塘村、蒲村、明堂村、同义村。

(4)彰泰学府、湖景华府、中山学府、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廖村安置房小区、碧桂园、湖景花园二期。

四、报名与招生办法

(一)学生到学校报名时,如实填写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各校要认真查验其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收复印件,经办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

(二)招生办法:各校要按照 “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类别分批排序招生录取,招满为止(详见附件)。未能安排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和宾州镇中心学校统筹调剂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招生简章由各学校制订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三)学校在开学前要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均衡编班,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8222288(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8230000(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四)各初中、小学录取的新生,各校要填写好新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审批。学校凭审核后的名册发给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纪律要求

(一)宾阳县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历年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校要挑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核定的计划招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增减招生计划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对擅自招收计划外和不符合条件新生的,县教育局将不办理新生学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校服务范围内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按有关政策办理入学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排序

                                                                                                       

                                    宾阳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排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 号)文件要求,“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以下类别分批排序招生录取,招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在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

(二)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在辖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

(三)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在辖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四)有户无房(第三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在辖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五)有房无户(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购房(或自建房),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止)。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居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六)有房无户(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购房(或自建房),实际居住未满半年(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止)。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居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学校,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芦圩完小、凤凰小学、和宾彰泰小学以及初中学校生源调配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其他小学生源调配工作由辖区的镇中心学校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