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就做好2023年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完善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改进学生培育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提升教育质量。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一)列入计分科目的笔试考试安排
1.科目及命题
2023 年,列入计分科目的笔试科目有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历史、物理、化学等 7 个科目,实行全区统一命题。
2.考试安排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等 7 个科目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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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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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
上午 |
9:00-11:30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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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6:30 |
物理(不能使用计算器) | |
|
6月25日 |
上午 |
9:00-11:00 |
数学(不能使用计算器) |
|
下午 |
15:00-16:30 |
化学(不能使用计算器) | |
|
6月26日 |
上午 |
9:00-11:00 |
道德与法治历史(同堂分卷) |
|
下午 |
15:00-17:00 |
外语(含外语听力考试) | |
3.考试方式及结果呈现
(1)考试方式。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其中外语包含听力测试。
(2)原始分记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各赋分120 分(其中外语听力 3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赋分 60 分,物理、化学各赋分 100 分。
(3)考试结果呈现。笔试各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 5%)、A(约占 10%)、B+(约占 15%)、B(约占 20%)、C+(约占 20%)、C(约占 15%)、D(约占 10%)、E(约占 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与健康统一测试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 5%)、A(约占 9%)、B+(约占 19%)、B(约占 21%)、C+(约占 19%)、C(约占 15%)、D(约占 8%)、E(约占 4%)。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严格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原始分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透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二)列入计分科目的操作性考试安排
1.体育与健康(统一测试环节)
体育与健康(统一测试环节)按南宁市的要求命题,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测试方案另行印发),赋分 60 分,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2.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性考试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性考试由按南宁市的要求命题,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方案另行印发),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合格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三)不列入计分科目的笔试考试安排
2023 年,地理、生物学(含生物实验操作)科目不使用自治区统一命制试题,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不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
(四)不列入计分科目的操作性考试安排
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生物学实验操作性考试、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科目由各校负责。生物学实验操作性考试、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生物学实验操作性考试应包括实验基本操作、探究实验的设计和实施。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可采取纸笔测试、上机实践、自适应测评等。音乐、美术等科目由各校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劳动教育评价要遵循基本原则,注重平时表现评价和阶段综合评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的结果用“合格”“不合格”呈现,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的结果用等级呈现。
(五)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 C 等以下(含 C等)的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 D 等的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通知另行印发)。
(六)考试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报名通知另行印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宾阳县户籍或具有宾阳县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考试、升学相关要求。
其中,具有宾阳县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但户籍不在宾阳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自愿在宾阳县参加中考的,可在学籍所在学校作为借考考生报名;具有宾阳县户籍但在外地学校就读、自愿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宾阳县户籍、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加 2023 年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作为社会考生报名。
2.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七) 初中毕业标准
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成绩均为 D 等以上(含 D 等),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劳动教育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 C 等以上(含 C 等)。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参加县教育局命题和组织的补考,补考后各科成绩达到合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 C 等以上(含 C 等)准予毕业。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根据南宁市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按照我县各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分学校一次性下达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全县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 66 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 56 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全县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实行“公民同招”,全县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与南宁市同步进行。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
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按照统一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需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四)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
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控制在本县域内,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 5%。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五)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县中等职业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招生纪律,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滥发录取通知书等招生乱象。严禁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各类办学机构开展委托招生或委托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制定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送生计划,落实初中学校向中等职业学校输送生源任务。因地制宜开展职业教育渗透,帮助部分学困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严禁为其注册中职学籍。要坚持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在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六)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工作
继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县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落实初中学校向高中阶段学校输送生源任务,制定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升学和送生计划,明确贫困生100%升学的帮扶责任,确定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和具体招生人数。
(七)严格规范各项优待政策。
根据自治区有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对符合我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经我县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加入 5 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另行印发)。对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各类人员子女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
(八)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初三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坚决遏制变相“掐尖”、“中考移民”等现象。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县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宾阳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
做好考试组织、结果呈现、招生录取、考试质量分析评价等工作,相关考试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全面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考试机构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试卷答卷的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卷、考试安全。
(三)加强督导问责
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招生录取、组织保障及考风考纪等。凡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招生考试政策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县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解读,拓宽覆盖面,提高知晓度。建立迅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023年宾阳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及工作安排
宾阳县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
2023年宾阳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录取办法及工作安排
一、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中招办”)根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全县设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新宾中学、新桥中学共5个报名点,由县中招办统一安排人员组织报名工作,考生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直接到就近的报名点报名。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在任何一个报名点报读县内任何一所高中。
(二)查询
报名开始前,县中招办提前公布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县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报名。
(三)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依托计算机网络组织实施。
1.录取依据
(1)学业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1)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不能被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录取。
(2)单科成绩出现C、D或E者,不能被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录取;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能被开智中学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3)各普通高中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单科成绩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若单科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4)为提高报名录取率,对各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等级,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宾阳中学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宾阳高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开智中学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成绩为D等以上(含D等)。
(四)定向生的录取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将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招生名额按地段生接收人数定向分配给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具体录取办法详见附件2。
(五)特长生的录取
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负责制订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报县中招办审核后即可自行组织招录。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可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即可正式录取。特长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二、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法
县职业技术学校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也可以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1.现场报名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直接到县职业技术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截止8月30日。
2. 集中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7月15-18日就近选择一个报名点(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新宾中学、新桥中学)的窗口进行报名,于7月20日18:00前到县职业技术校现场确认,优先选择专业后录取。
三、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
日期 |
时间 |
招生工作内容 |
报名权限 |
查询权限 |
|
7月 15日 |
8:30~16:00 |
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新宾中学、新桥中学、北高中学、育贤中学、桂鼎中学、大任学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开放报名 |
开放 |
二十四小时开放 |
|
16:00~18:00 |
宾阳中学完成招生录取 |
关闭 | ||
|
7月 16日 |
8:30~16:00 |
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新宾中学、新桥中学、北高中学、育贤中学、桂鼎中学、大任学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开放报名 |
开放 | |
|
16:00~18:00 |
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完成招生录取 |
关闭 | ||
|
7月 17日 |
8:30~16:00 |
新宾中学、新桥中学、北高中学、育贤中学、桂鼎中学、大任学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开放报名 |
开放 | |
|
16:00~18:00 |
新宾中学、新桥中学完成招生录取 |
关闭 | ||
|
7月 18日 |
8:30~16:00 |
北高中学、育贤中学、桂鼎中学、大任学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开放报名 |
开放 | |
|
16:00~18:00 |
北高中学、育贤中学、桂鼎中学、大任学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完成招生录取 |
关闭 |
附件:
1.2023年宾阳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23年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
3.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2023年宾阳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
学 校 |
毕业生情况 |
计划招生情况 | ||
|
班数 |
人数 |
班数 |
人数 | |
|
宾阳中学 |
20 |
1193 |
24 |
1300 (其中定向生575人,非定向生575人,委培生150人) |
|
宾阳高中 |
17 |
960 |
19 |
1030 (其中定向生493人,非定向生492人,特长生45人) |
|
开智中学 |
19 |
1050 |
20 |
1080 (其中定向生515人,非定向生515人,特长生50人) |
|
新宾中学 |
17 |
1200 |
17 |
930 (其中非定向生885人,特长生45人) |
|
新桥中学 |
19 |
1037 |
18 |
970 (其中非定向生925人,特长生45人) |
|
北高中学 |
10 |
548 |
20 |
1000 |
|
育贤中学 |
11 |
585 |
10 |
500 |
|
桂鼎中学 |
0 |
0 |
14 |
700 |
|
大任学校 |
0 |
0 |
6 |
300 |
|
普通高中 合计 |
113 |
6573 |
146 |
7810 |
|
县职校 |
12 |
596 |
24 |
1200 |
附件2:
2023年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定向生
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了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坚持面向全体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就读,遏止初中择校借读的现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招生指令性计划50%的名额定向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及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向生名额及分配办法
(一)定向生计划招生人数。2023年,宾阳中学定向生计划招生575人,宾阳高中定向生计划招生493人,开智中学定向生计划招生515人。
(二)名额分配办法。根据各初中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地段生人数、适当照顾边远学校等原则进行分配。
(三)各校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
二、定向生的录取
(一)录取条件
1.宾阳中学定向生总成绩为A等级;宾阳高中定向生总成绩为B+等级;开智中学定向生生总成绩为B等级。各初中要严格按照县中招办发放的总成绩等级排序从高往低推荐。
2.考生单科成绩出现C、D或E者,不符合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定向生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符合开智中学定向生录取。
3.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均不符合定向生录取。
4.考生在从七年级起已具有就读初中划片招生范围的户籍。
5.考生在户籍地划片招生范围的初中就读合计满3年。
6.考生在就读初中具有正式学籍。
7.历届生不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
(二)录取程序
1. 各初中严格按照定向生录取条件和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的名单在本校公示5天以上(含5天)。
2.各初中于7月11日上午将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的定向生材料(含户口簿、准考证、学籍卡、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定向生资格审核表、报批表、公示材料等)提交县中招办审批。
3.分配给各公办初中的定向生名额,若因不符合定向生条件导致名额剩余,该校所剩余的名额自动取消。各初中剩余的总名额,按全县未获推荐的地段生总分等级排名进行第二次推荐。若第二次推荐后,仍出现因地段生不符合推荐条件导致名额剩余,剩余的名额对应划入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非定向生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与非定向生相同。
4.县中招办将拟录取的定向生名单、档案材料交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附件:2023年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
2023年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定向生
名额分配表
|
单位 |
中考考生 |
名额分配 | |||
|
人数 |
地段生 |
宾阳中学 |
宾阳高中 |
开智中学 | |
|
思陇中学 |
206 |
187 |
15 |
13 |
13 |
|
敷文中学 |
880 |
750 |
59 |
51 |
53 |
|
宾州一中 |
613 |
600 |
47 |
41 |
42 |
|
宾州二中 |
743 |
496 |
39 |
34 |
35 |
|
宾州三中 |
349 |
281 |
22 |
19 |
20 |
|
宾州四中 |
329 |
228 |
18 |
15 |
16 |
|
宾州五中 |
529 |
436 |
34 |
29 |
31 |
|
民族中学 |
598 |
598 |
47 |
40 |
42 |
|
宾阳体校 |
88 |
88 |
7 |
6 |
6 |
|
邹圩中学 |
368 |
341 |
27 |
23 |
24 |
|
武陵中学 |
573 |
507 |
40 |
34 |
36 |
|
古辣中学 |
298 |
290 |
23 |
20 |
20 |
|
露圩初中 |
265 |
227 |
18 |
15 |
16 |
|
甘棠中学 |
357 |
356 |
28 |
24 |
25 |
|
大桥中学 |
518 |
488 |
38 |
33 |
34 |
|
黎塘一中 |
450 |
296 |
23 |
20 |
21 |
|
黎塘二中 |
406 |
301 |
24 |
20 |
21 |
|
黎塘三中 |
322 |
203 |
16 |
14 |
14 |
|
黎塘四中 |
417 |
401 |
31 |
27 |
28 |
|
和吉中学 |
173 |
169 |
13 |
11 |
12 |
|
宾阳中学 |
195 |
50 |
6 |
4 |
6 |
|
合计 |
8677 |
7293 |
575 |
493 |
515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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