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2022年5月16日—19日(共4天)
二、检查对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每个乡镇至少检查一所中心校、一所完小、一所初中。
三、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蒙焕彬
副组长:刘启刚、陆世泽、覃光升
成员:韦丽香、陆锡忠、财基股2人、勤工办2人。
四、检查形式:明察暗访
五、检查内容:以《南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格学校(教学点)考评标准》(南教〔2014〕49 号)为标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7〕1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15〕14 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16〕13 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 要求的落实情况。
六、检查要求:
(一)各校先自检自查,各镇中心校办组织人员编制本单位检查方案,对本辖区学校开展100%的检查,并把检查方案和检查汇报校长签字盖章交局检查组带回来交营养办412室。
(二)局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要求,确保县(市、区)互检互查工作取得成效。
(三)根据《南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格学校(教学点)考评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组结合各校自评及检查情况进行评分。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按照检查情况对被检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学校于 5月20 日上午下班前将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营养办。联系人:韦丽香、陆锡忠,联系电话:8229895,电子邮箱:jyjyyb123@126.com 。
宾阳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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