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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华国际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 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5:49  来源: 宾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嘉华国际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

的公告

根据《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第十一条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项目建设工程竣工手续、消防手续和人防手续缺失导致无法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对于因未办理施工许可和监督注册手续或上述手续不全导致无法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可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委托具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测鉴定。经检测鉴定房屋主要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报告可作为房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资料经公告(不少于3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建设单位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可据此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现就嘉华国际项目根据文件精神委托具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测鉴定。经检测鉴定房屋主要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报告可作为房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资料,用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事宜进行公告(公告期30个工作日)。如对公告事宜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66号政务中心二楼),电话0771-8280615。

特此公告

                         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