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一次性告知
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县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县工作或居住;
(二)已婚家庭或年龄男28周岁女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三)无房无车无营业执照;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26476(含)。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宾阳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填写、盖章完整) 2、申请书(需单位或社区、镇人民政府盖章)
3、家庭成员不动产证明(县不动产登记处出具,所有家庭成员都要查档)
4、家庭成员收入、居住状况证明(单位或社区出具)
5、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必须复印、鉴于现户口本首页“居民户口家庭户”请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非农业或农业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
7、若是孤寡残病人士、低保户请出具相关证明
8、满50周岁以上请出具养老保险证明(县社保局出具)
9、查询:宾阳县政府网(http://www.binyang.gov.cn/fw/bmfw/bzxzf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