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社会民生业务部联合制定了《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贷款提额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认真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关于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利率的规定,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为其求学提供强有力支撑。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 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精神,2024年继续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其中,免息无需贷款学生申请,由承办银行按要求直接办理;本金延期偿还需要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即学生应不晚于本金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未申请延期又逾期还款的,征信将如实报送。各地各高校应积极宣传和配合经办银行落实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通知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学生尽早提交申请。
二、精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准备
2024年,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按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开展。一是做好贷款预申请工作。各市、县教育局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利用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广西学生精准资助管理系统下发的特殊困难学生数据,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于6月30日前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预申请,做到不疏不漏。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各市教育局要指导所辖县区结合往年现场办理工作情况,预判学生和家长办理贷款时可能遇到的困难。加强办理现场志愿者管理,认真梳理和完善办理流程,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和长时间排队的现象,实现即来即办,只跑一次。三是做好手机APP的推广和使用。引导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手机APP线上申请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减轻现场受理工作压力。
各高校要在受理前对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本校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关键信息准确无误;学生入学报到后,各高校要认真做好贷款电子回执录入工作,录入贷款学生的欠缴费用时要按照学生学费、住宿费之和准确填写,避免乱填、错填,杜绝“一刀切”将学生贷款金额全部录入欠缴费用的现象,按学生全部贷款金额录入的,要及时将生活费部分资金退还学生。要关注学生学籍变动,及时更新学生学籍状态,帮助休学、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办理学籍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和继续贴息手续。在学生毕业时,要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对学生信息的核对确认。
三、持续加强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广泛应用广播电视、横幅展板、微信微博、网站等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确保学生和家长获知最新政策,特别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级要进行到班到人的网格化宣传,做到不漏一人。各高校要按国家要求印制《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大学新生。对于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应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做到勤监测、早发现,出现舆情第一时间上报,积极妥善处理问题。同时,各高校要在5-6月集中开展、其他时段自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诚实守信,按时还款,推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
附件: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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