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区内转学
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审核批准——学生家长到拟转入学校办理手续——拟转入学校批准——学生家长(或学校教务员)到学校主管教育局申请——主管教育局同意转出和转入——转入学校为学生办理学籍号编班——转出结束、手续完成
二、跨县区转学
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审核批准——学生家长到拟转入学校办理手续——拟转入学校批准——学生家长(或转出学校教务员)到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申请转出——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转出——学生家长(或转入学校教务员)到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申请转入——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转入——转入学校为学生办理学籍号编班——转出结束、手续完成
三、跨市转学(转出)
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审核批准——学生家长(或学校教务员)到学校主管教育局申请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转出——转出结束、手续完成
四、跨市转学(转入)
学生持转出学校同意转学的相关材料向市内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审核批准——学生家长(或学校教务员)到学校主管教育局申请转入——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转入——转入学校为学生办理学籍号编班——转入结束、手续完成
五、休学(复学)
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复学)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学校教务员到学校主管教育局递交休学(复学)申请——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休学(复学)——学校为学生办理学籍号编班——休学(复学)结束、手续完成.
说明:
一、转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工作调动 2.户口迁移 3.外地引进科技人员子女、随军子女 4.父母经商或房屋搬迁
二、转学应携带有关材料
1.招生报名登记表(初中、小学) 2.学籍证、卡 3.转学联系表 4.会考成绩登记卡(高中)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三.休学(复学)应带材料
1.休学(复学)申请表 2.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或生活困难证明(休学) 3.学籍证、卡
四、其他
1.转学手续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2.非示范性高中学校学生不允许转入示范性高中。
3.起始年级上学期和毕业年级下学期(小学一年级上学期、六年级下学期,初中一年级上学期、三年级下学期,高中一年级上学期、三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4.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不允许利用转学变相留级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