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等4个文件的通知》(南办发〔2018〕70号)精神,我市开展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工作。宾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宾阳县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工作。经审核,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宾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宾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东段55号宾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30400
联系电话:0771-8230269
监督电话:0771-8230000
附件: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2024年(宾阳县)公示名单
宾阳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1日
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2024年(宾阳县)公示名单
填报单位:宾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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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毕业高校 |
就读专业 |
2024年度申请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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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雷慧雯 |
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湖南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73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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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勇前 |
宾阳县自然资源局 |
天津大学 |
能源动力 |
66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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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郑诗伟 |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 |
中南大学 |
交通运输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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