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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市场监管总局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17:43  来源: 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经营主体: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要求,自2026年5月1日起使用新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旧版规范同步废止。“广西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也将同步优化升级,按新规范、新标准办理业务、生成文书。

请各经营主体合理规划业务办理时间,所有业务尽量在4月30日前办结。如因申请材料不齐,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无法在4月30日工作时间内配合完成实名认证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登记的,5月1日起,登记机关将对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办件作退回修改处理。

“广西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将在4月30日开展系统升级改造。 以全程网办方式办件的,建议您在4月29日前完成实名认证并提交申请。如无法完成的,建议选择线下方式办理或在5月1日后重新申报。

为避免材料返工、重复提交、办件延误,请务必预留充足时间完善申请材料,积极配合审核相关工作。

本次规范更新与系统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1.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

   2.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