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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一件事”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5-08-05 17:58  来源: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问: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

答:退休“一件事”是依申请办理事项,需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申请办理,基本养老待遇从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发放。

2.问: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需要填写多个表单吗?

答:不需要,只需填写职工退休“一件事”申请表。

3.问:退休“一件事”办理的模式是怎么样的?

答:退休一件事实行“一窗受理、分部门推送,后台审核、分类反馈”的服务模式,人社、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进行业务协同,对围绕职工退休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审批结果,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4.问:没有成功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不可以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公积金提出等业务?

答:只有人社部门核准符合养老待遇资格并出具相应结果后,医保、公积金、卫健等部门才会收件办理退休相关业务,不符合退休条件的,退休“一件事”后续业务将不会进行办理。

5.问:怎么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答:可以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6.问:单位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为职工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

答:单位可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线上申请办理,也可以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线下办理。

7.问:在人社部门业务窗口单独办理了退休,可以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公积金提取和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奖励金吗?

答:不可以,退休“一件事”实行的是“1+X”的模式,即:将退休申请(必办事项)+N(医保退休、公积金提取、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待遇增资<选择单一或多个事项>办理),只有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请办理一件事退休的,后续才能同步办理其他部门的事项。

8.问:遇到系统提示不能继续办理的,该如何向有关部门咨询具体原因?

答:通过12345热线平台进行反馈,有关部门将尽快核实回复。

9.问:人事档案托管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单位职工由谁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

答: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部门申请进行档案预审后,档案管理机构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将职工人事档案提供给社保经办部门进行领取养老待遇条件预审,符合条件的,达到退休年龄当月用人单位即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窗口提交退休“一件事”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