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办理流程
一、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保障对象:父母双亡或者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须有法院出示的失踪判决书),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
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10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400元。已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孤儿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孤儿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孤儿父母死亡及失踪等情况进行查验。
(三)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三、联系方式
宾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儿童股
联系电话:0771-649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