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超声检查和超声产前筛查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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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检查 |
超声产前筛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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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助产技术医疗 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4〕 93号)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产前筛查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 妇幼发〔202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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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助产等医疗机构 |
产前诊断机构、产前筛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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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早孕期妊娠囊位置、数目、大小、形态检查, 绒毛膜性检查,卵黄囊大小与形态检查,头臀 长度测量,胎心搏动检查,子宫形态及肌层回 声检查,子宫与妊娠囊的关系检查,双侧附件 有无包块检查;中晚孕期胎儿数目检查,胎位 检查,胎心率测量,胎儿双顶径、头围、股骨 长度、腹围测量,胎盘位置观察,胎盘厚度测 量,胎盘成熟度评估,羊水最大深度测量等。 |
妊娠早期(孕11-13⁶周)对胎儿颈项 透明层(NT)厚度等指标测量和观察、 妊娠中期(孕20-24+⁶周)针对常见严 重结构畸形疾病对胎儿进行相应切面 的系统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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