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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灾后注意严防肠道传染病、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等疾病

发布时间:2026-08-04 10:02  来源: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洪涝灾害灾后注意严防肠道传染病、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等疾病


一、肠道传染病

肠道传染病是病原体经口侵入肠道并引起腹泻和/或其 他脏器及全身性感染的一类疾病。灾区常见肠道传染病主要 有霍乱、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手足口病,其他如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空肠弯曲菌、致病性大肠杆菌、耶尔森氏菌等细菌引起的细菌性腹泻病、轮状病毒、杯状病毒、肠道腺病毒和星状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引起的病毒性腹泻病,以及隐孢子虫等寄生虫引起的寄生虫腹泻病。

(一)霍乱

霍乱是由 O1 群和 O139 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具有发病急、传播快、波及面广的特点,属于甲类传染病。传染源是霍乱病人和带菌者。在我国霍乱时间为 3~11月,其中 6~9月为流行高峰,沿海地区流行较多。感染霍乱后典型的症状表现为剧烈的无痛性水样腹泻,严重的一天腹泻十几次,如果治疗不及时或不恰当,会引起严重脱水导致死亡。感染霍乱后,如果治疗不及时或不恰当,会引起严重脱水。

洪涝灾害期间要加强霍乱弧菌病原学分析,加强农村地区、学校、托幼机构、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 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受灾地区要加大疾病监测和症状监测力度,及早发现疫情。疫情发生后,对病例按照甲类传染病隔离收治,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落实密切接触者管理和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对受灾群众,开展针对性的卫生防疫知识科普宣传。

(二)细菌性痢疾

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由志贺菌属引起的一种肠道传 染病,传染源是痢疾患者和带菌者。细菌性痢疾主要通过消 化道传播,通过手、食物和水等经口摄入感染,也可通过接 触患者或带菌者的生活用具而感染。细菌性痢疾全年均可发 生,但多发生在夏秋季,人群普遍易感,学龄前儿童和青壮 年为高发人群。主要临床表现: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和黏 液脓血便,可伴有发热及全身毒血症,严重者可出现感染性 休克和(或)中毒性脑病。细菌性痢疾防控可采取以下措施 要点:

1.加强病例监测,发现急性痢疾患者或带菌者,要督促其住院或在家隔离治疗,患者的食具、用具要单独使用,对患者居住过的房屋和用过的物品,要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对托幼、饮食行业、供水等重点单位人员应加强健康监测。

2.加强食物、粪便及水源的卫生管理,在洪涝受灾地区要重点指导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点的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对苍蝇孳生的场所进行有效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加强灭蝇工作。

3.洪涝灾害期间应加强健康宣教,促进群众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对食物、餐具进行正确的清洗和消毒;尽量少吃生冷食物,不吃苍蝇叮爬过的和变质的食物;发生水样便、稀便、脓血便,伴腹痛、里急后重应立即就医。

(三)伤寒和副伤寒

伤寒、副伤寒是分别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甲、 乙、丙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属乙类传染病,其传染性强、病程长、易复发、并发症多。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通过病人或带菌者的粪便排出,污染水、食物,经口使人感染;还可通过日常生活接触、苍蝇等媒介生物传递病原菌而传播。伤寒杆菌在水中不仅可以存活并保持毒力,而且还可以繁殖,因此,洪涝灾害期间水源被污染后,易造成伤寒和副伤寒的流行。伤寒、副伤寒全年均可发生,但多发生在夏秋季,人群普遍易感,以儿童和青壮年发病率最高。伤寒、副伤寒防控可采取以下措施要点:

1.受灾地区做好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报告,发现病例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伤寒确诊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隔离治疗。

2.加强洪涝灾区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和粪便管理,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加强灾区环境卫生治理,做好灭蝇工作。

3.对被污染的厕所、地面、食具、衣物、用品等采取有效消毒剂进行消毒,病人的粪、尿等排泄物要严格消毒。

4.对疫情暴发地区重点人群进行伤寒疫苗的预防接种。

(四)甲型肝炎

甲型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一种病毒性肝炎。染源是甲型肝炎患者和病毒携带者。甲型肝炎主要经消化道传播,水源或食物被污染可引起暴发流行 。健康人食入被病毒污染的食物和水后可受到感染;居住拥挤、卫生条件低下的人群容易发病。甲肝防控可采取以下措施要点:

1.发现甲肝确诊病例应立即报告,并隔离病人,对密切接触人群进行病原学检查,防止暴发流行,对病人使用过的器具、衣物要及时消毒。

2. 甲肝灭活疫苗是预防与控制甲肝的有效手段。在有条件的地方对易感人群应推广接种甲肝疫苗,提高人群抗体水平。受灾地区根据人群免疫状况评估,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接种。

3.洪涝受灾地区要加强环境、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做好水源保护、饮用水的净化消毒工作。

(五)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5岁及以下儿童常见 急性传染性疾病。全年均可发病,4-7月为春夏季高峰,9-11月为秋季高峰。主要致病血清型包括柯萨奇病毒A组4~7、9、10、16型(CVA4~7、9、10、16)和B组1~3、5型(CVB1 - 3、5),埃可病毒的部分血清型和肠道病毒71型(EV-A71)等。既往以EV-A71和CVA16为主,目前CVA6  已成为继 CVA16、EV-A71之后的又一个主要常见病原,感染CVA6与感染传统病毒引起的手足口病皮疹表现不同,皮损累及范围较大,EV-A71仍是引起手足病重症和死亡的主要病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为手足口病传染源,隐性感染比例较大,患者发病前数天咽部和粪便就可检出病毒,具有传染性,通常以发病后1周内传染性最强。传播途径多样且容易实现,重要传播方式为密切接触传播,通过直接接触病人的粪便、疱疹液、鼻咽分泌物、唾液及接触被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餐具、奶瓶、床上用品等物品或环境而感染;还可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如咳嗽、打喷嚏等;饮用或食入被病毒污染的水和食物亦可感染。

洪涝受灾地区应加强手足口病监测和病原学分析,动态 掌握肠道病毒71型等病毒的流行趋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受灾地区环境卫生清理消毒工作,改善安置点拥挤、空 气流通差的不良环境,减少人群聚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 群众防病意识。接种 EV71 疫苗可有效预防 EV-A71 感染引 起的手足口病和其他相关疾病,减少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的 发生,鼓励儿童在12月龄前完成全程接种,5岁以上儿童不推荐接种。

二、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

自然疫源性疾病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长期存在、在野生动 物间流行,并在一定条件下会感染人类的疾病。自然疫源性 疾病受自然因素的影响比较显著,由于洪灾期间自然环境的改变,包括温度、湿度、水位及媒介生物的栖息地变化影响了病原体、传染源、传播媒介和宿主的生长繁殖和生活习性。另一方面, 自然灾害发生期间灾区群众居住条件恶劣、营养不良、精神心理压抑,使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下降及灾区卫生防疫措施被损害等均易导致自然疫源性疾病的流行和暴发。洪灾后需要重点预防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有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 疟疾、登革热、血吸虫病、 鼠疫、炭疽、布鲁氏菌病等。

(一)肾综合征出血热

肾综合征出血热(又称流行性出血热)是由汉坦病毒引 起、以鼠为主要传染源、可通过多种途径传播的自然疫源性 疾病。主要传播途径包括:携带病毒的鼠类分泌物、排泄物 等被搅起漂浮到空气中形成气溶胶,经呼吸道吸入或经粘膜 接触而感染;被鼠类咬伤或破损伤口直接接触带病毒的鼠类 血液和新鲜排泄物而感染;进食带毒鼠类粪便污染的食物,经口腔或胃粘膜而感染。潜伏期为 4~45 天,多为 1~2周。该病起病急、畏寒、发热;全身酸痛,乏力,呈衰竭状;头痛,眼眶痛,腰痛(三痛);面、颈、上胸部充血潮红(三红),呈酒醉貌;眼睑浮肿,结膜充血,水肿,有点状或片 状出血。

指导群众要做好卫生及自我防护工作,确保家庭和工作场所无鼠;妥善保管粮食、防止食物被鼠污染;清扫有鼠类尿、粪污染的地方时,要适当防护,戴橡胶或塑料手套,戴口罩;做好防鼠灭鼠措施,防止鼠类进入室内;不采取人工捣动鼠 窝等灭鼠措施。

(二)钩端螺旋体病

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体病)是由致病性钩端螺旋体引 起的一种自然疫源性急性传染病。钩端螺旋体的主要宿主为 猪等家畜和鼠类,人主要通过接触被猪和鼠的带菌尿液污染的疫水及土壤而感染发病。我国大多数省份都有钩体病的存 在和流行。钩体病是全身性感染疾病,病程呈自限性,由于个体免疫水平上的差别以及菌株的不同,临床表现可以轻重不一。病原体侵入人体后7~14天发病,短者 3~4 天。长者可达一个月。该病主要症状和体征有发热、头痛、全身乏力、小腿肌肉触痛、浅表淋巴结肿大和眼结合膜充血等,严重者可造成肝、肺、脑、肾等重要器官受损,并危及生命。钩体病的治疗原则是“三早一就”,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就地治疗,早期治疗核心是抗菌治疗,首选青霉素,次选庆大霉素,强力霉素、四环素等亦可酌情选用。

7~9月是钩体病高发季节,如受灾地区是钩体病高发地 区,洪涝灾害季节,群众接触疫水机会增加,发病风险增加,汛期发病人数可能会增加。灾区群众要避免接触疫水,对猪等牲畜进行圈养,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灭鼠等爱国卫生运动,出现症状及时就医。参加抗洪抢险人员和参加水稻收割的农民,接触疫水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穿长靴、戴胶皮手套,必要时可接种疫苗,或者开展预防性服药。

(三)炭疽

炭疽是由炭疽芽胞杆菌引起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牛、羊等食草动物为主要传染源。人类主要通过接触炭疽病 畜毛皮和剥食肉而感染,也可以通过吸入含有炭疽芽胞的粉尘或气溶胶而感染。炭疽主要有三种临床类型:皮肤炭疽、肠炭疽和肺炭疽,有时会引起炭疽败血症和脑膜炎。其中皮肤炭疽最为常见,占全部病例的95%以上。人体感染炭疽杆菌后一般 1~5日发病,也有短至 12 小时,长至2周,急性肠炎型可 12~18 小时发病,同食者相继发病,类似于食物中毒。皮肤型炭疽的皮损好发于手、面和颈部等暴露部位,其特征为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周围组织肿胀及浸润,继而中央坏死形成溃疡性黑色焦痂,焦痂周围皮肤发红,肿胀,疼痛不显著。肠炭疽可表现为急性肠炎型或急腹症型。肺炭疽表现为高热,呼吸困难,可有胸痛及咳嗽,咯黏液血痰。炭疽治疗原则是隔离患者,尽早治疗,抗生素首选青霉素,并给予对症治疗,防止发生并发症。

我国炭疽自然疫源地分布广泛,炭疽病例时有发生,7~9月是炭疽的高发季节。洪灾是动物炭疽疫情暴发的危险因 素,预防炭疽最重要的措施是不接触病死动物,发现牛、羊等动物突然死亡,要做到“三不”,即不宰杀、不食用、不买卖,并立即报告当地农业畜牧部门,由该部门进行处理。一旦发现自己或周围有人出现炭疽的症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院或疾控机构,并及时就医。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牛羊肉制品,不购买和食用病死牲畜或来源不明的肉类。

(四)布鲁氏菌病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感染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疾病。患病的羊、牛等疫畜是布病的主要传染源,主要传播因子是流产物、乳、肉、内脏、皮毛等。布鲁氏菌主要通过破损的皮肤黏膜、消化道和呼吸道等途径传播。重点防护人群是与牲畜接触密切的一些职业人群及疫区和牧区的居民,如兽医、放牧员、饲养员、屠宰工、挤奶工及乳肉加工人员等。食用生奶和/或未煮熟的肉类也可导致感染发病。

疫区、牧区发生洪涝灾害,应保持畜牧养殖场区内雨水沟通畅,及时清理粪污等异物;生活区内垃圾定点存放,集 中处理,开展预防性灭蚊蝇、灭鼠工作。职业人群做好个人 防护,接触患病的羊、牛等牲畜时,要戴手套、 口罩、胶鞋 和防水围裙等防护用品。开展灾区环境治理,病死、溺死动 物集中存放集中处理。对群众开展健康教育,倡导人畜分居,不在居室内饲养家畜;不喝生奶,不食用未煮熟的肉类,不食用病死、溺死家畜肉等;出现疑似布病症状应该尽快就医,延误治疗可导致慢性化。

(五)血吸虫病

1.警惕灾区血吸虫病流行 我国血吸虫病主要流行于湖 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等省份,外地抗洪救援人员要特别警惕当地是否有血吸虫病流行,向当地居 民或疾病防控机构咨询、了解当地血吸虫病流行情况,以及当地水系洪灾期间是否有周边血吸虫病流行区来水。

2.注意用水安全 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或可能受血吸虫病流行区来水影响地区,禁止直接饮用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洗手、洗衣等生活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每50千克饮用水加漂白精 0.5克或漂白粉 1克,30分钟后方可使用。

3.避免接触疫水禁止在流行区自然水体中游泳、戏水、 洗手、洗衣等,避免接触疫水或者有钉螺分布的水体。

4.做好个人防护 必须接触疫水时,应在身体可能接触疫水的部位涂抹防护油膏,持续接触疫水超过油膏中药物有效时间时应再次涂擦药物;在防范高温中暑的前提下,可穿戴不透水的长筒胶靴、裤子、手套等防护用具。

5. 主动接受血吸虫感染检查 如接触疫水时未能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外地救援人员,应主动到血防部门进行血吸虫病检查,发现感染应早期治疗。

6. 出现症状及时就诊接触疫水后如出现发热、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曾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接触过疫水,尽早诊断和治疗。

7.临时居住地附近有钉螺分布的小水域和草滩地可用氯硝柳胺进行处理,杀灭尾蚴和钉螺。喷洒剂量为2~3g/m2;浸杀剂量为2~3g/m3 水体。

8.加强家畜、粪便管理洪灾期间,尽可能将牛、羊等家畜集中圈养,禁止到有钉螺的区域放牧。人及家畜粪便尽可能及时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粪便流入水中。

(六)疟疾

洪涝灾害发生后, 由于水体面积扩大,积水坑洼增多, 使蚊类滋生场所增加。此外,因居住条件简陋,卫生条件极差,多数灾区群众住在无防蚊设备的帐篷等设施内,人蚊 触机会增加。因此可能增加疟疾的传播。当洪水消退后疟疾流行区出现疟疾暴发、流行的情况并不少见。为减少疾病发生,灾区的疟疾防治应采用以下综合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建立疫情监测点,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分析趋势,进行预测,为制订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发热病人的血检,及时发现传染源,规范治疗现症病人,及时开展疫点处置,防止传染源的积累与扩散。

3.开展媒介控制措施,蚊媒密度较高的灾区群众集居地和居住场所用拟除虫菊酯进行室内滞留喷洒。

4.提倡使用蚊香,杀虫剂浸泡蚊帐或长效蚊帐,有条件的地方,在居所内安装纱门、纱窗等家庭防蚊措施。提倡穿着长袖长裤、在暴露的皮肤部位喷涂酊剂、霜剂、液剂等驱 避剂,改变露宿习惯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蚊虫叮咬。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杂草污泥,填平坑洼,改善环境卫生,减少和消除蚊媒滋生场所。

6.开展疟防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灾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能力。

(七)登革热

登革热是由登革热病毒引起、主要经伊蚊(俗称“花斑蚊”)叮咬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高发期为媒介伊蚊活跃期(气温稳定在 25℃以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登革热高发季 节是夏秋季(8~9月),气候更温暖的海南、广东、广西、云南部分地区,高发季节为 5~11月。在伊蚊的自然分布区发生洪涝灾害后,当其密度达到一定水平且自然条件(如气温、雨量等)合适时,一旦有登革病毒传入,就有可能引起登革热局部暴发或流行。灾区登革热防控应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病例监测与管理,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扩散。患者发病最初 5天应防止其受蚊类叮咬, 以免传播。

2.开展伊蚊常规和应急监测,做好媒介伊蚊监测结果的及时共享和报送,大力开展灭蚊、环境清理、清除孳生地工作,动态评价灭蚊效果,建立持续有效的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全面控制伊蚊活动,切断传播途径。

3.综合分析疫情、伊蚊、气候、环境、风俗文化、输入风险等重要影响因素,及时对受灾地区开展动态风险评估。

4.通过多种方式在洪涝灾区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登革热个人防护知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媒介伊蚊孳生地,形成防蚊灭蚊习惯。

三、其它疾病

(一)食物中毒

食物要煮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须清洁并消毒后使用;饭前便后、加工食品前要洗手;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水产品;不吃剩饭剩菜,不吃生冷食物;不吃来路不明的食品;不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不自行采摘野生菌类食用。食品应储存在干燥、低温处,且不易被鼠类和苍蝇、蟑螂侵害,并防止鼠药污染食品。洪灾期间和退水应避免或减少大型聚餐。

(二)水源性疾病

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装水器具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等,一定要进行消毒; 浑浊度大、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澄清后再消毒;饮用水消毒剂(漂精片、消毒泡腾片)必须放在避光、干燥、凉爽处存放(如用棕色瓶拧紧瓶盖)。 自来水水管或水龙头如被污染,退水后应充分清洗管路,水龙头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集中性供水应严格按照规范消毒,末梢水余氯须达到国家标准。

(三)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为我国法定丙类传染 病。微小核糖核酸病毒科中的新型肠道病毒70型(EV70) 或柯萨奇病毒 A24 型变种是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主要病原体。患者眼部分泌物及泪液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特点为接触传染、人群普遍易感、常造成大范围暴发流行。多发于夏秋季、各年龄组人群均可感染发病。洪涝灾害期间,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安置点人群聚集,如果不注意个人卫生,红眼病就更容易蔓延。预防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应采取以下措施:

1.公众应注意个人卫生,尤其需注意保持手的清洁,不要用手揉擦眼睛。各人的毛巾、脸盆、手帕应当单用,洗脸 最好用流水。

2.患者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接触患者后用75%乙醇消毒双手。

3.医务工作者检查及治疗操作后必须认真用 75%乙醇消毒双手及用品以后再接触其他病人。使用的仪器、物品用75%酒精或84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严防医源性传播。本病流行期间,医院需要设专台门诊,避免交叉感染。

4.患者应自觉避免进入人群聚集场所,减少社交活动以避免扩大传播。

(四)皮炎

洪涝灾害发生后,尤其是内涝积水长期不退的地区,皮炎的发病率很高,主要是指人体四肢由昆虫叮咬、污水浸渍等多种原因引起的皮肤炎性感染。洪涝期间发生的皮炎,除因抗洪抢险、打捞抢收庄稼引起的浸渍糜烂型皮炎、蚊虫叮咬后搔抓引起的继发性皮肤感染外,多为动物尾蚴皮炎。减少皮炎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包括:

1.下水工作期间,在可能的情况下,每隔 1~2 小时安排一次离水休息,起水后擦干双脚,有阳光时将双脚在日光下暴晒片刻。劳动完毕后,用清水洗净双脚后穿干的鞋袜。

2.下水工作前可在脚部、小腿等处涂擦凡士林、皮避敌、防蚴笔等防护用品。皮避敌涂擦一次有效期可持续4小时。防蚴笔涂擦一次有效期可持续8 小时。

(五)中暑

洪涝灾害发生后, 由于灾区居住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人民群众生活直接暴露在阳光直射条件下,机体体温调节障碍,容易出现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等症状,极易发生中暑。

中暑的主要症状包括发热、乏力、皮肤灼热、头晕、心、呕吐、胸闷;烦躁不安、脉搏细速、血压下降等。重症病例可有头痛剧烈、 昏厥、 昏迷、痉挛。

出现中暑症状后,应该立即移至阴凉处或空调室中,并给予物理降温,重症者迅速降温,头部戴冰帽、颈两侧、腋下腹股沟大动脉附近放冰袋,静脉注射复方氯丙嗪。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同时防治合并症控制感染。

灾后减少高温中暑病例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包括:

1.定时喝水不要等口渴时再喝;多喝加淡盐的温开水。

2.合理饮食以清淡为好,多食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B、维生素C的食物。多吃凉性蔬菜、苦味菜、吃各种瓜类。

3.保证充足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4.减少不必要的活动。

5.加强健康教育受灾人群在中午太阳直射期间尽量选择阴凉的场所避暑;教育群众不宜在炎热的中午强烈日 光下过多活动;中午尽量不要外出,如必须外出,宜穿宽松 透气性好的浅色衣服,并戴防护眼镜和遮阳帽;酷热时,不 论在户外从事什么活动,都应放慢速度;随身带上必要的防 暑药物如清凉油、人丹、十滴水、风油精等,一旦发现不适,可及时使用。

6.增加防暑药物和解暑药品的储备,并及时下发。

7.驻点医疗队加强巡诊,随时处理病情。


上班时间及咨询电话


综 合 门  诊: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健康证办理: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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