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宾阳县甘棠镇人民政府 | |
联系电话 | 0771-8370180 | |
办公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甘棠镇斑江街8号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 |
机 设 | 甘棠镇人民政府是在宾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领导下的一级基层人民政府部门,设有党政办、纪委办、组织办、宣传办、扶贫办、人大办、民政办、综治办、乡村办、统计站等办公室,行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社会公共管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 |
机 能 | 1.落实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 |
2.发展农村经济。制定并实施镇区域内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镇发展规划;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服务;对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 | ||
3.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 ||
4.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提供七个方面的保障:安全保障,包括生产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 | ||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
领导成员与分工 | ||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谢鲜宏 | 镇党委书记 |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
虞桂英 |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
吴志忠 |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宾阳县住甘棠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 负责管理甘棠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 |
巫殷肖 |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
莫 鸣 |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负责政法工作;协助镇长分管财税、工商、质量兴县、市场、征地拆迁、乡村建设等工作。 |
李才强 | 镇党委(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负责统战、政协等工作。分管人口计生、卫生、水利、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就业、工商联、商会、供电、金融、通信、民族团结等工作。 |
吴文艺 | 镇党委(组织)委员 | 负责组织工作。分管人事、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群团和老龄等工作。 |
伍秋吉 | 镇党委(宣传)委员 | 负责宣传工作。协助镇长分管文化、教育、广播体育、科技(协)旅游、文联等工作。协助联系扶贫工作。 |
曾代富 |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 负责武装工作,协助分管企业、项目、招商、统计、固投、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等工作。 |
甘 尚 | 镇人大副主席 | 分管农业农村、定点屠宰、甘蔗生产、食品安全、后勤等工作 |
甘子远 |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分管林业、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等工作 |
黄玉华 |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分管扶贫、民政、残联、为民办实事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