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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甘棠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设置及领导分工

发布时间:2026-09-01 09:45  来源: 甘棠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宾阳县甘棠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8370180

办公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甘棠镇斑江街8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甘棠镇人民政府是在宾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领导下的一级基层人民政府部门,设有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等内设机构,行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社会公共管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机
  
 构
  
 职
   

 能

  

1.落实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发展农村经济。制定并实施镇区域内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镇发展规划;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对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

3.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提供七个方面的保障:安全保障,包括生产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成员与分工

姓名

职务

分工

颜绵师

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林宏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黄  宁

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督查考评(绩效考评)、机关后勤管理、保密、档案、公共机构节能、乡村建设(含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区域环境治理、全镇垃圾清运、为基层减负等工作。分管镇人大办、党政办,联系环卫站、祥宾公司。

磨建锋

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镇党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务、工青妇、社会工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自然资源、城镇建设、城乡规划、两违整治、农房管控、征地拆迁与安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分管党建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窦先毅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镇监察办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清廉宾阳建设等工作。分管镇纪检监察室。

陈家宝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负责政法、综治维稳、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扫黑除恶、依法行政、信访、平安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禁毒、国安、铁路护路等工作。分管平安法治办(综治办)。联系甘棠派出所、甘棠司法所、甘棠法庭、社区戒毒工作站等单位。

施慧华

镇党委(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负责统战、政协、民族宗教、侨联、工商联、生态环境(大气污染、涉重金属、噪音等)、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村级集体经济、财税、审计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社会工作(民族宗教宗祠管理)。分管财政经济办。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甘棠商会等单位。

黄燕玉

镇党委(组织)委员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驻村工作队员、关工委、机构编制、老干部、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党(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群团管理、社会工作(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

陈明洁

镇党委(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旅游、广播体育、县志、扫黄打非、卫计、科技、文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通信、供电、物流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联系甘棠中学、中心校、卫生院、供电所、广电网络、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

欧  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负责武装、消防(含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运输、交通安全、抗震减灾、退役军人事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等工作。分管人武办、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单位。

陈礼岩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革命老区项目、水利、移民、气象、防汛抗旱、河长制林业、动物疫病防预(畜禽污染防治)、甘蔗生产、粮食安全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河长办。联系粮储公司、动物防疫站、宾阳县百合水利工程服务站驻甘棠工作组等单位。

覃惠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负责统计、招商引资、工业、服务企业、质量兴县、民政、残联、老龄、就业、为民办实事、政务服务、12345热线、金融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社会工作(民政、残联、临时救助等),分管社会事务办(统计、税务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供销社、农商行、邮政支局、桂林银行、北部湾银行、企业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