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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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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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71-8237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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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东段青少年活动中心七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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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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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是宾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和市场综合股、文化艺术和体育股、旅游发展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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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机关应急、档案、信息、国家安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后勤事务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 (二)法规与广电股。负责拟定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和旅游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和有关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国家赔偿申请,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组织协调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拟订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传媒机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及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落地与接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的发展和宣传,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 (三)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股。拟定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文化公共服务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宾阳县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队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保存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负责组织协调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指导全县博物馆工作。组织拟订县博物馆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规划并推动落实。指导社会文物抢救、征集工作。负责全县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监管和定级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县文物巡查工作。 (四)体育股。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事业、产业发展、体育彩票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业余体校、基层体育网点做好教练、训练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县公共体育设施普查、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旅游股。拟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统筹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宣传促销。统筹推进旅游新兴业态、服务业、企业发展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全域旅游、特色旅游、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及统计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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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及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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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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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燕 |
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计划财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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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莉莉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协助局长统筹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旅游、综合执法、扫黄打非、禁毒、防艾、防汛抗旱、应急、消防、交通、控辍保学、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分管旅游发展股、执法股,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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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奕锟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协助局长统筹负责文物、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体育、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为民办实事、体质监测、教育、双拥等工作。 分管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股、体育股,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物所、县体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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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喜祥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协助局长统筹负责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绩效考评、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青妇、重大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经济运行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法规与广电股,联系广西广电网络宾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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