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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宾阳县委党史研究室 宾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10-15 09:20  来源: 宾阳县党史方志办   

机构名称

中共宾阳县委党史研究室 宾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1-8222559                                           

办公地址

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56号

机构设置 宾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79年8月,中共宾阳县委党史研究室成立于1981年10月,挂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是县委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下设行政秘书股、党史征编股、地方志编辑股三个股室。
机构职能
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历史时期宾阳党史资料、地方志文献和旧志资料的征集、整理、保护和研究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县党史资料丛书、县本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史和地情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
(四)负责党史、地方志资料利用的鉴别、核实和审阅工作;
(五)组织开展地情资源开发,推进地情信息化建设;
(六)做好党史、地方志成果转化和运用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开展党史重大纪念活动和学术研讨活动,参与县内党史重要遗址、遗迹的保护,参与党史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本县方志馆建设,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七)负责全县党史、地方志的公共事务管理,指导各部门、乡镇的志书、年鉴以及村志的编纂工作;
(八)完成上级业务部门部署的史志工作任务,承担各种党史、地方志专题的征集和撰写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及分工
姓名
职务 分工
卓家林
主任 主管全面工作
施  飞
副主任 分管地方志工作
陈春梅 副主任 分管党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