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者专区 | 

宾卫函〔2024〕30号宾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宾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16:17  来源: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分类:C

宾卫函〔2024〕30号

签发人: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对宾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谭凌云等代表:

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一家宾阳县公立二级医院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宾阳县县城内公立医疗机构有:宾阳县人民医院、宾阳县中医医院、宾阳县妇幼保健院、宾州镇芦圩卫生院、宾州镇新宾卫生院以及宾州镇卫生院。其中2023年12月宾阳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国家综合三家医院,2024年2月宾阳县中医医院成功创建国家三级中医医院,2024年4月,宾阳县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国家三级妇幼保健院。当前县城内无公立二级医院。目前在县城内规划建设一家公立二级医院但暂时不能立即实施。原因:1.根据《南宁市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没有将卫生院提升为二级医院的规划,整合县城内卫生院资源,选择一家卫生院提升为二级医院,暂时不能立即实施;2.由于缺乏资金、用地规划等,新建一家公立二级医院暂时不能立即实施。我局已将建设一家宾阳县公立二级医院列入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推进。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再提宝贵意见!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5日

承办人姓名及电话:闭周萍,18376940110

送:县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024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