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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市监函〔2024〕10号关于对宾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0 16:30  来源: 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宾阳县十届人大次会议

代表第99号建议的答复

韦淑珍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协同联动,加强日常监管

2024年春季学期,我县273所中小学校、教学点共有在校学生135182人,参加校外托管机构托管的学生共有13845人。教育局持续对学生参加校外托管服务的监管,指导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建立接受校外托管服务学生的信息台账,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的人数,详细了解每名学生参加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名称、托管地址、托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我县各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在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管理中的职责,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其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标准,共同推动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加强对托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印发《宾阳县2023年校外托管机构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共对180家校外托管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提供坚实的监管保障。    

(二)明确职责,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纠纷事件,公安部门迅速出警处置。近年来,我县暂未发生涉校外培训机构案事件纠纷公安将持续加大托幼机构案事件和矛盾纠纷的线索排查力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022年至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指导属地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对自建房式的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等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排查整治。

(三)量体裁衣,制定专项方案

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纳入校园安全工作,参照学校安全的相关标准对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落实校外托管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校外托管机构消防设施建设,同时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对存在问题的托管机构进行整改或取缔,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并加强对托管机构的后续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四)定期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我们将加强对托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在日常检查中针对有提供午餐和下午茶的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后厨工作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二、特别说明

关于“(二)规范审批登记程序”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9 号)文件精神,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经营范围“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属于一般经营事项,不属于许可事项清单内,不得额外设置审批。

综上,因违背国务院及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精神我局无法实施本项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协同各部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外托管机构合规、合法性,切实保障学生们的身心安全。

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加强对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加安全、健康、优质的托管服务。同时,我们也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再提宝贵意见。

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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