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政复〔2025〕31号
关于对宾阳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第11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韦建昌等4名代表:
您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黎塘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镇在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时按桂人社发〔2016〕46号新政策及县有关部门指导,并严格按南人社规〔2018〕5号、桂人社发〔2022〕8号、宾人社发〔2022〕8号文件流程办理。先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征拆中心等有关部门提供批复文件、红线图和地块面积表后,乡镇根据县有关部门提供的批复文、红线图和地块面积表组织村委收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材料,其他未有批复文件、不在红线图内、未签订征地协议的项目不符合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对于项目中不在批复范围内的已征收土地,面积存有差额的情况已反馈到县有关部门,目前尚未收到县有关部门答复能办理涉及差额土地的项目。下步,我镇将持续与县有关部门对接跟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感谢你们对我镇征地养老办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再提宝贵意见。
宾阳县黎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承办人:杨丽莲
抄送:县人大办、县督考办
宾阳县黎塘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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