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宾阳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0号
提案的答复
甘晓霞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委干部待遇及购买养老保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村委干部待遇。
一直以来,我县注重激励关爱村干部,2017年、2019年、2020年相继3次提高了全县村干部待遇,村委干部待遇稳步提高。
从2017年1月起,我县村干部每月基本报酬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增资300元,即增资后,村干部每人每月基本报酬最低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0元,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1900元,其余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180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1300元,我县离任村级干部养老补贴标准按每任职满一年每月给予15元提高到30元(半定补养老补贴减半),给予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每月工作补贴150元,给予全县自然村的村长(村屯级小组长)和党支部书记按每人每月工作补贴50元。
2019年1月1日起,全县村干部每月基本报酬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增资200元,即增资后,村干部每人每月基本报酬最低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200元,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2100元,其余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200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1500元;全县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标准由当前的任期满一年每月给予30元提高至4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的养老补贴减半)。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县已全面落实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年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上一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确定。2019年我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70元,按照上一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调整后,2020年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每人每月3223元。全县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标准由当前的任期每满一年每月给予40元提高到5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标准减半),现正在争取将离任干部养老补贴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合并发放。2020年我县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实施办法(试行)》,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探索实行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结构性报酬制度。
二、关于给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给予现任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由于目前没有相关政策,上级也没有给予补助资金,因此暂不能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逐步解决村委干部参加社会保险适当补贴等问题,以充分调动发挥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更加安心工作。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宾阳县民政局
2020年9月3日
办理结果:B类
承办人及电话:陈虹彤 6490867
抄 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 县政府办 县督查考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