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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宾阳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10 11:03  来源: 宾阳县民政局   

何乃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多点发力提质增效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落地见效。补齐区域养老服务短板方面,古辣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更名为宾阳县和康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和宾阳东项目已列入南宁市民政局“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我县已制定《宾阳县王灵镇、邹圩镇、新圩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实施方案》,后续将持续推进相关落地工作,依托闲置公有敬老院设施补齐乡镇养老服务短板。盘活存量养老资源方面,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已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并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办理消防审查验收(备案)手续的通知》(南府规〔2026〕1 号)文件要求,原有闲置资源改造养老项目已难以适配当前养老行业服务标准。推动养老服务错位发展方面,我县引导辖区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当前宾州镇敬老院、真情养老院和新桥福康养老院运营态势良好,共计收住兜底老人226人、社会老人325人,机构工作人员从130人增加至137人,配备专职社工3人、医生及护士9人,可常态化为入住老人提供失能照护、健康监测、心理慰藉等多元化优质养老服务,切实推动重点区域养老服务由规模扩张转向品质提升。

二、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 精准补齐服务发展短板

深化“县级统管”方面,根据《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政发〔2020〕13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将全县各乡镇敬老院统一托管至县社会福利院,由县社会福利院统筹负责各敬老院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消防培训、护理技能专项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工作,同时统一开展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账务记账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通过推行“1+N”集约化管理模式,在坚守公办敬老院公益属性的基础上,全面推动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既能够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选择,也可以为失能特困人员提供优质贴心的集中供养服务,全面落实政府特困人员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的兜底保障职责。全面推行“公建民营”方面,目前已制定《宾阳县王灵镇、邹圩镇、新圩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我县将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取合规适宜的交易方式,通过综合评分开展公开交易工作,面向社会征集具备专业资质的养老服务企业或医疗机构承接运营服务,着力将乡镇敬老院打造为标准化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提升基层养老机构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放大公办养老设施社会效益。探索“社区养老运营商”方面,当前,我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较为薄弱,相较于城区,我县获批的社区养老服务扶持项目数量偏少,专项经费投入不足,直接制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速,同时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用地紧张,缺少固定场地开展常态化养老服务;财政保障能力有限,受本级财政收入客观条件限制,县财政难以拨付更多专项经费投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财政支撑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加速项目落地 积极对接协调 

目前宾阳县和康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问题和用地指标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反映,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已取得部分的进展。

四、抓实养老机构管理 推进医养智慧融合 

在规范机构服务管理方面,我县严格对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相关硬性要求,督促辖区各养老机构全面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制度,以专业评估等级作为老人分级照护的核心依据,同时要求机构在老年人确认入住后,规范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合同需完整涵盖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关键条款,压实机构服务责任。在医养结合及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方面,我县严格执行南宁市统一政策标准,目前南宁市已将内设具备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室,列为养老机构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重要基础条件,并按政策要求将符合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依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针对长护险护理机构准入工作,我县全程遵照南宁市医疗保障局每年发布的官方准入通知落实各项工作,申请窗口期、材料报送、审核准入等全流程环节均由市医保局统一统筹组织实施。除此之外,我县积极探索医养协作多元模式,本着互利互惠、便民高效的原则,推动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搭建常态化长期合作机制,同时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全县养老机构与属地医院开展深度协作,逐一签订专项医疗合作协议,同时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设。在智慧养老建设方面,我县智慧养老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效,2021年县社会福利院(现真情康养城)成功入选自治区智慧养老院示范项目,通过与广西智慧养老院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形成“平台+服务+IOT智能终端”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打造智能监管、智能管理、智能服务、安全防护、健康服务、情感关爱六类场景的“智慧养老院服务体系”,更好的提高便利服务。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夯实养老服务发展根基

我县多措并举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夯实行业发展根基。一方面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督促养老机构负责人、护理员参加专业培训,并积极组织人员参与上级各类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相关政策,按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一线护理员发放岗位津贴,以政策激励稳定从业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我县搭建专业服务平台,组建宾阳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库,吸纳医疗、康复等领域专家参与建设。目前评估库在库人员共25人,评估结果可作为老年人申领各类政府补贴、补助资金的有效依据。

六、落实等级评定激励政策 健全养老机构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试行)》通知要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严格参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以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规范开展。评定工作始终遵循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客观公正、动态管理四大原则,参评养老机构需对照国家标准及实施指南,结合自身运营实际先行开展内部自评,同步完善整理全套申报佐证材料。同时,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为三年,自等级证书颁发当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原有评定等级自动失效。针对完成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以政策补贴为抓手,鼓励辖区各养老机构主动参与等级评定,倒逼机构补齐服务短板,全面提升自身运营管理能力和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同时,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充分认可评级结果与长期护理保险定点遴选挂钩的正向激励作用。在定点遴选时,我局将依据全市统一的定点管理办法,把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综合评估的重要评分因素,在政策框架内体现“高等级、优服务、多资源”的良性导向。后续将积极向市医保局建议,在后续的准入标准修订中持续强化评级结果的联动应用。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结合此次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吸纳优秀的意见建议,直面短板、狠抓落实,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完善设施配套、强化政策保障,全力构建兜底有力、服务多元、智慧便捷、医养协同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全县老年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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