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宾经信规〔2025〕1号 | 发文机关: 宾阳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
| 标 题: 宾阳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宾阳县 2025 年“惠民购车·乐享生活”汽车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 |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日期: 2025-05-16 17:45:00 |
宾阳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宾阳县2025年“惠民购车·乐享
生活”汽车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县级各双管单位,各相关企业: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宾阳县2025年“惠民购车·乐享生活”汽车促销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宾阳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6日
宾阳县2025年“惠民购车·乐享生活”汽车
促销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自治区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25〕14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力扩围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拉动汽车消费增长,促进消费回升,我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促消费活动激活消费意愿,刺激汽车消费市场,稳步推动和扩大汽车消费,助力我县全年经济稳步增长。
二、活动名称
宾阳县2025年“惠民购车·乐享生活”汽车促销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5年6月。
四、资金安排
此次促销活动共安排资金15万元,用于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补贴要求
参与活动商家:经报名审核通过后确定的汽车企业。
1.参与活动商家要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相关销售资质和售后服务能力,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并建立相应会计台账。
2.无税务处罚记录,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偷税、漏税等违纪违法行为,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须签署承诺书,诚信经营,禁止“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套取补贴、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对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限期退还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
4.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补贴条件: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车),取得商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牌照。
补贴形式:个人消费者于6月1日-6月30日期间购买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车)后于6月30日前向宾阳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表、个人身份证、购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购车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车)给予补贴。一辆汽车仅限申请一次补贴,可与其他政策叠加。补贴标准分以下3档:
1.4万元<车价≤8万元,补贴1000元/辆。
2.8万元<车价≤15万元,补贴2000元/辆。
3.车价>15万元,补贴3000元/辆。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相关政策解读:《宾阳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宾阳县2025年“惠民购车·乐享生活”汽车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宾阳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宾阳县2025年“惠民购车·乐享生活”汽车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_0002.pdf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