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宾交运发﹝2026﹞5号 | 发文机关: 宾阳县交通运输局 |
| 标 题: 关于印发《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运输行业及 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日期: 2026-04-08 17:36:57 |
宾阳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运输行业及
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
的通知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各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
为加强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推进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 年度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南宁市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运发〔2026〕35号)要求,现印发《2025 年度宾阳县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按时完成各项考核工作。
宾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日
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
为加强宾阳县道路运输行业常态化管理,推进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南宁市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运发〔2026〕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成立宾阳县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专班。
班 长:唐 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班长:甘 辉 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刘 成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政务股股长
成 员:局运输政务股、安监股、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运输政务股,办公室主任由运输政务股股长刘成同志兼任,成员由县交通运输局运输政务股成员、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成员组成,主要负责2025年度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对辖区范围内开展道路旅客企业、50辆车及以上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联系电话:0771-8234071。
二、考核对象
(一)在我县取得道路旅运输或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且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正常经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50辆车及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二)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备案或原备案有效、经营许可在有效期内,且在我县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三、工作分工
(一)宾阳县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50辆车及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二)运输股负责统计2025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名单,政策法规股负责统计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运输企业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违章数据(附件1-2、2-1);局办公室负责统计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运输企业服务质量(社会投诉)情况(附件5),安监股负责统计宾阳县道路运输企业2025年度交通责任事故、安全生产相关数据,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4月7日前提供给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邮箱:ysfwg321@163.com)作为信誉考核评分依据。
(三)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6年5月25日前报送行业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总结及经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至局运输政务股。
四、考核依据与计分标准
(一)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根据原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等有关规定,并参照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要求进行。其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按照《2025年度广西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记分。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按照按照《广西道路普通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表》计分。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根据原交通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等有关规定,并参照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要求进行。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执行。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局运输政务股2026年5月30日前上报考核工作总结、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50辆车及以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考核结果至南宁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二)各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按照原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等有关规定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2025年度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其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按规定如实报送本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信誉情况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如实报送质量信誉考核自评报告、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县交通运输运输服务中心运输股。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2026年4月20日前)
由各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自查和自评工作,做好迎检的资料准备,向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考核。
(二)现场考评阶段(2026年5月15日前)
考核小组对辖区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资料核验、实地打分,形成初评意见。
(三)公示调整阶段(2026年5月25日前)
县交通运输运输服务中心将辖区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考核情况和初评结果通报被考核企业,进行公示,受理企业异议并复核调整,确定最终考核等级。
(四)总结上报阶段(2026年5月30日前)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政务股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南宁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邮箱:nnsdyzxysk@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客观、公正、准确地开展考核工作。同时要加强考核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工作人员在考核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影响考核结果的,撤销对相关企业的考核结果并重新进行考核。
(二)以此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为抓手,推动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建设,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指导并帮助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规范企业日常管理。
(三)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监管工作,结合道路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学习和贯彻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并在企业内部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要根据行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运用,营造良好的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市场环境,对连续三年考核成绩获得优秀的道路运输企业,给予一定扶持。
联系人及电话:刘成8234071,覃琨8235462,韦浩耀8235462,吴春82539450。
附件:1.2025年度广西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1-1.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1-2.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违章数据表
2.广西道路普通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表;
2-1.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普通货运企业经营违章数据表
2-2.2025年度道路普通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3.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3-1.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
3-2.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评分汇总表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评价标准
4-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考核评价表
4-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4-3.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考核评价表
4-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4-5.2025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信息及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5.2025年度宾阳县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服务质量(社会投诉)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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