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宾政办发〔2022〕1号 | 发文机关: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 宾政办发〔2022〕1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2-01-12 17:45:36 | 发文日期: 2022-01-12 17:45:36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县级各双管单位,县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宾阳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宾阳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为规范本县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烟花爆竹事故,在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能迅速、有效、有序地组织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事故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快速反应。
(3)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开展先期处置,事发单位承担救援费用。
(4)整体规划、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常备不懈。
本预案适用于宾阳县范围内在生产、储存、销售和运输过程中发生或可预见的烟花爆竹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1.5.1烟花爆竹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宾阳县辖区内共有6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详见附件1)。
1.5.2事故风险分析
烟花爆竹事故具有事故发生突然、发展迅速、危险性大、影响范围广、极易造成大范围或重大人员伤亡等显著特点。烟花爆竹在储存、运输、经营、燃放过程中极易引发事故。事故类型主要包括:原料或产品内因引发的自燃自爆事故,外力(机械能)作用产生爆炸的机械能作用事故,由山火、地震、雷击等自然因素所导致爆炸的自然灾害事故,由静电积累、火源、电源、小动物啃咬等引发爆炸的其他事故,以及烟花爆竹发生爆炸引发的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次生灾害事故。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根据不同的安全事故等级和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响应级别,事故的响应级别分成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四级响应。预警级别、事故等级与响应级别的划分详见附件3。
成立宾阳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
3.1.1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构成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经贸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局、宾阳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各1名主要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总工会各1名分管负责人。
如有需要,由县应急局视实际情况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请示同意后增设相关部门及人员。
3.1.2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指挥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力量、应急物资、设备设施、信息、专家支持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等。
(2)协调、组织外部援助和求助。
(3)建立现场指挥部、任命现场总指挥。
(4)对事故的紧急情况进行判断、评估,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决定重大应急措施、应急行动;做出重大决策,如大规模人群疏散等。
(5)按权限规定对外发布烟花爆竹事故信息。
(6)按权限决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中止或终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1.3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职责
(1)任命现场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预警及应急响应的级别。
(2)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应急事件的评估、判断,决定是否提高或降低应急警报、应急响应级别。
(3)决定对外通报的相关事项。
(4)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5)决定是否组织疏散撤离行动。
(6)决定本级应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终止。
3.1.4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
县经贸和信息化局:协调电力、电信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供电、通信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承担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工作,维护治安秩序;统筹指挥“110”“122”开展交通管制工作;按权限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对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庭,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组织、协调遇难人员遗体接运、火化工作;指导、协调慈善组织做好事故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财政资金的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指导事故灾难发生单位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受灾人员再就业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联系有工程机械的单位配合工程抢险,协调供水部门保障救援供水需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安置人员、物资运输保障的组织、协调、配合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配合“120”开展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工作;及时了解伤亡人员情况,并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配合做好卫生监督、防疫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通知烟花爆竹专家组赶赴事故现场;掌握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宾阳生态环境局:对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初步预测并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措施意见和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企业消除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权限调查或配合调查衍生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拟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实施方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开展事故被困人员的搜救工作等。
县总工会:协助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工作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安抚、稳定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应急救援必要的气象信息。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烟花爆竹应急办”),县烟花爆竹应急办设在县应急局,承接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县烟花爆竹应急办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民爆工作的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县应急局、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县烟花爆竹应急办的职责:
(1)负责辖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出统一规划辖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力量、资源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3)执行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汇集、分析、研判辖区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提出应急对策建议。
(4)开展烟花爆竹应急准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总结辖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
(5)负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练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6)完成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任命,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应急工作组各单位。
3.3.1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指挥相关部门及时贯彻执行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发展形势,确定应急工作处理措施,对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和处理意见。
(3)及时请求调配现场急需的物资和救援力量。
(4)组织实施伤员救护、工程抢险和人员疏散、人员安置等工作。
(5)记录、收集和汇总现场各类信息,及时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及救援情况。
(6)提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中止或终止的建议。
(7)完成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2应急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的数量由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增减调整。其组成及职责是:
警戒保卫组: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组长,负责协调配合事故现场警戒保卫应急行动,确定警戒范围,实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秩序和确保应急交通顺畅等。(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抢险救援组: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组长,负责协调现场人员搜救,组织实施事故控制措施。(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应急局、事故单位,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
医疗救护组:县卫健局局长兼任组长,负责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和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红十字会,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
应急保障组:县经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组长,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物质、装备调度配给;协调配合现场供电、通信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县经贸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宾阳供电局、事故单位)
工程抢险组:县住建局局长兼任组长,负责应急供水、供燃气、临时给排水和事故现场道路清障等。(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宾阳供电局等相关部门,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
疏散安置组: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疏散及安置工作。(牵头单位: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应急局、红十字会、事故单位)
善后处理组:县人社局局长兼任组长,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相关救助及相关后续工作,确保稳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局、总工会、事故单位,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
后勤保障组:县民政局局长兼任组长,负责现场指挥部及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和信息化局、应急局,事故单位,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烟花爆竹行业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
在宾阳县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19”“122”任一电话号码报警,同时向县应急局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时间、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目前的危险状况、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
县应急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核查情况,并将事故调查初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人民政府及南宁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时限为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接到烟花爆竹事故报告时,应及时通报县应急局、公安局。(县应急局值班电话:8252536,传真:8288923;县公安局值班电话:8236095、110,传真:8239611)
对遭受或可能遭受烟花爆竹事故影响的区域和人群,县烟花爆竹应急办应当在公开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告;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现场指挥部应告知周边群众避开事故警戒区域,避免误进危险区域而受伤。
县烟花爆竹应急办接到可能引发烟花爆竹事故的自然灾害信息、近期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情况时,应当及时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通报。
县烟花爆竹应急办负责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进行定期巡查,检查企业执行烟花爆竹储存有关规定的情况、监控设施和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企业落实监控制度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确保按规定储存烟花爆竹,配备监控设施,完善监控制度,落实监控人员及职责;县烟花爆竹应急办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巡查组,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经营状况进行巡查。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县烟花爆竹应急办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县公安局和应急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烟花爆竹事故分级响应机制、分级标准详见附件3。
一般(Ⅳ)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公安工作及应急工作的副县长到现场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公安局、应急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与事故应急行动,县烟花爆竹应急办及时收集上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较大(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公安工作及应急工作的副县长到现场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应急工作组到位,全面动员辖区的响应部门和应急力量,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县烟花爆竹应急办及时收集上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各有关单位的响应行动具体如下: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紧急情况进行研判,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决定现场指挥部组成;下达启动预案的指令;决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先期处置等重大事项。
县烟花爆竹应急办:与事故发生单位取得联系,掌握事态发展情况,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核查事故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以及县安全生产应急办报告烟花爆竹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拟定现场指挥部成员名单,经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通知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应急支援时,及时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调配资源;按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接到县烟花爆竹应急办响应指令后,迅速通知本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到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汇报本部门应急工作实施情况;落实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事项。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详见附件4。
县烟花爆竹应急办牵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先期处置;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县烟花爆竹应急办承担对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调度职责。
(1)确定现场指挥部的场所;确定应急救援的先期处置方案、警戒范围、交通管制区域和安全措施。
(2)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行监测与评估,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制定现场救援实施方案,及时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3)指挥救援队伍施救;
(4)组织调动本辖区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
最初到达现场的应急部门应迅速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掌握人员伤亡和人员受困情况,迅速判断事故性质、事故规模、影响范围和趋势,明确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初步划定警戒范围。
先期到达的应急响应单位应在危险区域外设立本工作点,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设置现场危险区域警戒线,以免人员误入危险区造成伤害。初步确定现场危险区的方法如下:
(1)事故中心区域。距事故中心点0—140米的现场区域。此区域危险物质浓度指标高,有危险物质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距事故中心点141—180米的现场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物质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坏。
(3)受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物质危害。
现场指挥部应随时掌握进入事故区域实施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情况。现场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进入人员的登记工作。有关人员需进入危险区域的,须报请现场指挥部批准。
现场指挥部安排现场安全检查人员、现场情况监控人员,监控预警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各应急队伍负责对进入事故救援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人员的个体防护和相关能力予以确认。
县公安局负责设置现场警戒,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主要任务包括:
(1)对应急涉及交通路口进行定向、定时封锁,划分救援车辆停车区域,严禁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障应急车辆的顺利通行,及时清除交通障碍物,引导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
(2)组织警戒区域内的人员撤离,严禁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域;维护事故区域和人员安置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
应急抢险以消防应急力量为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拟定现场应急抢险方案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行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组织开展自救,政府救援力量到达后应密切配合,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为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全面支持。
当事故态势难以控制或存在扩大、发展趋势时,由县应急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向现场指挥部提出,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宣布扩大应急。
人群疏散与安置行动由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民政局协同配合。组织人群疏散与安置行动时,由县公安局配合制定安全疏散路线。
1.由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状况及专家意见作出决定是否实施人群疏散行动。
2.人群安置场所根据安置人群数量、安置时间长短以及气候等情况,可选择交通便利和有安全保障的公园、学校、宾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
3.对启用的临时安置场所,应指定负责人,并提供相应的人力和资源保障,保障安置场所的生活(水、电、食品、衣被)、卫生、通讯和治安等基本需求。
4.对疏散人群中有需特殊援助的群体(如老人、残疾人、学校、医院、疗养院、监管所有关人员等)重点做出安排。
5.县卫健局应在人群安置场所设立临时医疗点,设置机动医疗点,做好卫生防疫、污染物洗消等工作,对疏散、安置过程中实施人群健康监护。
在一般(Ⅳ)级应急响应时,由事故单位配合“120”急救中心实施医疗救护工作。
在较大(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由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局、事故发生单位负责配合医疗队伍实施医疗救援工作,记录和汇总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配合医疗救护的相关工作(包括“120”到达事故现场后,指定人员配合“120”进行医疗救护;垫付医疗费用;办理住院治疗等相关事项),全程跟踪治疗情况。
发生应急响应时,对外发布的信息须经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审定。
应急结束前,现场指挥部对现场清理、公共设施恢复等工作做出安排,同时注意恢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应急过程中组织实施人群疏散的,应急结束后,由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负责安排已疏散人群有序返回,做好治安工作,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现场恢复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护事故发生原因的现场证据。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指挥部经确认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已经完成,危险已经消除或得到控制,可以宣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县级应急结束由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
事故后续处置工作由县应急局负责牵头实施,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单位分别做好伤亡人员的妥善处置和家属安抚工作。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对救援工作进行回顾,提出改进措施意见,由县烟花爆竹应急办负责完成应急救援情况总结报告,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详见附件2。
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响应单位应急值守通讯录详见附件5。通讯录中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的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
由县烟花爆竹应急办根据需要拟订宾阳县年度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装备筹备和应急物资保障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救援设施、装备所属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加强对有关设施和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能够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将本单位的应急装备、物资的名称、类别、型号、数量、性能、购置时间、使用年限和存放地点等编制成清单报县烟花爆竹应急办。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物资配备清单详见附件6。
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应急力量主要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应急队伍组成。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使用计划、专项经费由县应急局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年度部门财政预算。
由县烟花爆竹应急办负责定期组织公众开展有关报警、烟花爆竹基本防护知识、应急处置措施等应急教育,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由县烟花爆竹应急办负责辖区烟花爆竹应急培训及演练的管理工作。每年3月底前完成宾阳县年度烟花爆竹应急培训及演练计划的编制工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针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按规定每年组织开展1次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练,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现场预案应急演练,对本单位的指挥人员和应急人员进行烟花爆竹应急处置方法、个体防护等内容的专项培训及考核,并做好记录。
演练结束后,县烟花爆竹应急办负责对演练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总结,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联合各有关部门和专家成立预案编制小组编制。
预案修订工作由县烟花爆竹应急办负责。发生下述情况时,应进行修改和完善:
(1)日常应急管理中、训练或演练过程中、实际应急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2)组织机构、人员及通讯方式、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
(3)其他情况。
本预案发布实施后,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本预案的实施,由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
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附件:1.宾阳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2.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
3.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级别、事故等级与响应级别划分条件
4.宾阳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图
5.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响应单位应急值守通讯录
6.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物资配备清单
7.培训实施表
8.演练记录表
此件公开发布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发 |
附件1
宾阳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企业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最大 储存量 |
1 | 宾阳县吉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宾州镇呇塘村督尾岭 | 李明 | 13100408588 | 17000kg |
2 | 广西宾阳县湘信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邹圩镇洪岭村 | 匡寄桥 | 13517610033 | 48000KG |
3 | 宾阳县定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思陇镇南关村委古排村石叠垌 | 李勇 | 13457178188 | 30000KG |
4 | 宾阳县达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大桥镇红村村委 | 黄文东 | 13878717837 | 30000KG |
5 | 南宁市宾阳县丰茂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宾州镇呇塘村委呇塘村百公岭 | 韦惠玲 | 13978776420 | 23000KG |
6 | 南宁市吉源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新桥镇福林村石磨岭 | 吴恒生 | 13507811433 | 15500KG |
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
一、事故单位初期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事故发现者应立即向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查看现场环境,确认安全条件后,帮助受困、受伤人员脱离事故现场。初期处置措施包括:
(一)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二)及时检查,消除漏气、中毒、火灾爆炸隐患。
(三)迅速撤离事故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四)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类型、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抢险情况、救护情况、已脱险和受险人群、现场指挥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启动应急预案
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对事故情况进行研判,报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三、救援行动
本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立即按照本预案进行现场处置。
四、应急扩大
如事故态势不能及时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应及时报告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扩大。
五、应急结束
所有受伤、受困人员救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事故发生地周边环境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导致二次爆炸、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六、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衍生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2.采取灭火措施,针对火势发展蔓延情况,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初起少量火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被湿布等覆盖扑灭;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隔绝火源与可燃物,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造成火势蔓延;
4.扑救人员应位于上风或侧风处,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5.指挥灭火人员注意火灾现扬动态,如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疏散全体灭火人员。
(二)衍生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爆炸发生后,医疗救护组立即赶赴现场检查抢救伤员;
2.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湿布或湿被覆盖扑灭火焰;
3.将伤者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采取适当的救助措施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三)在爆炸事故自救、互救方法。
1.卧倒自救。当看见爆炸闪光时,应立即卧倒,卧倒时尽量选择桌、凳架下,一只手在额前,另一只手盖住后脑,以防砖块,杂物落下时击伤头部。
2.离开自救。保持镇静,迅速撤离爆炸现场,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提醒或协助他人一起撤离。撤离时注意弯腰前行、沿上风口方向绕行爆炸物、如有浓烟,用湿毛巾或防毒面具遮住口鼻,避免乘坐电梯、扶梯。
3.滚地自救。当身上衣服被引燃时,应立即脱掉或撕掉燃烧的衣服或迅速就地打滚、披盖湿衣服、湿麻袋等,熄灭身上的火焰。
附件3
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级别、事故等级
与响应级别划分条件
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Ⅳ级为最低级别。各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分级标准相对应。
一、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分级标准
Ⅰ级预警: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受困、下落不明;需要疏散、撤离5000人以上或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预警: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预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预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人以下;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等级分级标准
一般(Ⅳ)级:造成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Ⅲ)级: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Ⅱ)级: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三、事故响应分级标准
Ⅳ级响应:当事故等级为一般(Ⅳ)级,或事故预警级别为较重(Ⅲ)级以下情形的响应。
Ⅲ级响应:当事故等级为较大(Ⅲ)级,或事故等级为一般(Ⅳ)级,但预警级别为较重(Ⅲ)级情形的响应。
Ⅱ级响应:当事故等级为重大(Ⅱ)级,或事故等级为较大(Ⅲ)级,但预警级别为严重(Ⅱ)级情形的响应。
Ⅰ级响应:当事故等级为特别重大(Ⅰ)级,或事故等级为重大(Ⅱ)级,但预警级别为特别严重(Ⅰ)级情形的响应。
附件4
附件5
宾阳县烟花爆竹事故响应单位应急值守通讯录
序 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1 | 县人民政府值班室 | 8222557 | 8229419 |
2 | 县委宣传部 | 8222370 | 8229833 |
3 | 县应急局 | 8252536 | 8288923 |
4 | 县公安局 | 8236095 | 8239611 |
5 | 县人社局 | 8222430 | 8222430 |
6 | 县住建局 | 8252176 | 8252089 |
7 | 县经贸和信息化局 | 8236972 | 8235272 |
8 | 县卫健局 | 8222433 | 8252379 |
9 | 宾阳生态环境局 | 8252624 | 6413466 |
10 | 县交通运输局 | 8235674 | 8239368 |
11 | 县财政局 | 8223024 | 8221655 |
12 | 县总工会 | 8222162 | 8222162 |
13 | 县水利局 | 8251745 | 8257016 |
14 | 县气象局 | 8252301 | 8258121 |
15 | 县民政局 | 8222322 | 6490799 |
16 | 县人民医院 | 120 8221116 | 8228136 |
17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8250119 | / |
18 | 宾州镇人民政府 | 8250769 | 8258538 |
19 | 黎塘镇人民政府 | 8215681 | 8205682 |
20 | 甘棠镇人民政府 | 8370180 | 8370168 |
21 | 思陇镇人民政府 | 8450108 | 8450168 |
22 | 新桥镇人民政府 | 8481003 | 5496066 |
23 | 新圩镇人民政府 | 8120108 | 8120792 |
24 | 邹圩镇人民政府 | 8140126 | 8140898 |
25 | 大桥镇人民政府 | 8111168 | 8111097 |
26 | 武陵镇人民政府 | 8300126 | 8301799 |
27 | 中华镇人民政府 | 8305147 | 8305007 |
28 | 古辣镇人民政府 | 8330108 | 8331788 |
29 | 露圩镇人民政府 | 8350108 | 8350185 |
30 | 王灵镇人民政府 | 8159126 | 8159148 |
31 | 和吉镇人民政府 | 8270107 | 8270556 |
32 | 洋桥镇人民政府 | 8160108 | 8160399 |
33 | 陈平镇人民政府 | 8413218 |
附件6
设备名称、型号 | 数量 | 存放单位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消防水池 | 1座 | 宾阳吉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宾州镇呇塘村督尾岭) | 李杰 | 18376199280 |
灭火器 | 12具 | |||
消防栓 | 3个 | |||
消防水带 | 4条 | |||
消防水枪 | 2把 | |||
消防水桶 | 5个 | |||
汽车 | 1辆 | |||
安全帽 | 2个 | |||
应急照明 | 10个 | |||
应急药包 | 1个 | |||
消防泵 | 2台 | 南宁市宾阳县丰茂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宾州镇呇塘村委呇塘村百公岭) | 韦惠玲 | 13978776420 |
消防水池 | 2座 | |||
消防水枪 | 20支 | |||
消防水带 | 20条 | |||
消防小水桶 | 10个 | |||
灭火器MF/ABC5(5kg) | 16具 | |||
药品箱 | 1个 | |||
应急车辆 | 1辆 | |||
消防水鞋 | 20双 | |||
消防水池 | 1座 | 宾阳县定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思陇镇南关村委古排村石叠垌) | 李勇 | 13457168838 |
灭火器 | 18具 | |||
消防栓 | 2个 | |||
消防水带 | 4条 | |||
消防水枪 | 4把 | |||
消防水桶 | 4个 | |||
安全帽 | 2个 | |||
应急照明 | 15个 | |||
应急药包 | 1个 | |||
消防泵 | 2台 | 宾阳县湘信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邹圩镇洪岭村) | 马伟军 | 17776627897 |
消防水池 | 2座 | |||
消防水枪 | 4支 | |||
消防水带 | 8条 | |||
消防小水桶 | 6个 | |||
五公斤干粉灭火器 | 24具 | |||
应急药品箱 | 1个 | |||
消防泵 | 2台 | 南宁市吉源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宾阳县新桥镇福林村石磨岭) | 吴恒生 | 13507811433 |
消防水池 | 1座 | |||
消防水枪 | 4支 | |||
消防水带 | 9条 | |||
消防小水桶 | 6个 | |||
灭火器MF/ABC5(5Kg) | 12具 | |||
药品箱 | 1个 | |||
应急车辆 | 1辆 | |||
消防水鞋 | 8双 | |||
消防泵 | 2台 | 宾阳县达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大桥镇红村村委) | 黄文东 | 13878717837 |
消防水池 | 2座 | |||
消防水枪 | 4支 | |||
消防水带 | 10条 | |||
消防小水桶 | 12个 | |||
灭火器MF/ABC5(5Kg) | 20具 | |||
药品箱 | 1个 | |||
应急车辆 | 1辆 | |||
消防水枪 | 11支 | 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宾州镇昆仑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西侧) | 曾飞 | 8250119/119 |
泡沫枪 | 6支 | |||
机动消防泵 | 3台 | |||
消防水带(条) | 65条 | |||
A类泡沫灭火剂 | 0.1t | |||
其他泡沫 灭火剂 | 0.3t | |||
其他干粉灭火剂 | 20具 | |||
多功能担架 | 1副 | |||
医药急救箱 | 1个 | |||
绝缘剪断钳 | 3个 | |||
多功能消防 水枪 | 8支 | |||
直流水枪 | 4支 |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27个 | |||
佩戴式防爆 照明灯 | 40个 | |||
消防员呼救器 | 76个 | |||
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 56根 | |||
消防腰斧 | 21把 | |||
手持电台 | 12个 | |||
消防员隔热 防护服 | 20套 | |||
消防员避火 防护服 | 3套 | |||
过滤式综合 防毒面具 | 2具 | |||
消防救生衣 | 10套 | |||
水罐消防车(SG) | 1辆 | |||
120救护车和应急救援车 | 47辆 | 县卫健局、各医院 | 雷滢兴 | 120/8222433 |
培训实施表
授课内容 | ||||||||
培训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月日时分 | 总计 | 小时 | |||||
培训地点 | 上课讲师 | |||||||
主持单位或 主持人 | 应/实到人数 | 应到人 实到人 | ||||||
签到记录 | ||||||||
部门 | 姓名 | 部门 | 姓名 | 部门 | 姓名 | |||
附件8
演练记录表
单位名称:编号:
演练时间 | 演练地点 | ||||
演练指挥 | 演练预案 | 记录人 | |||
演练内容: | |||||
演练情况评估: 参加人员签名: |
40
相关政策解读:【图解】《宾阳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