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宾政办函〔2021〕37号 | 发文机关: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 宾政办函〔2021〕37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西现代桂弘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2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1-07-02 16:41:07 | 发文日期: 2021-07-02 16:41:07 |
宾政办函〔2021〕37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广西现代桂弘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2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宾州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2021年2月22日早上00时01分许,广西现代桂弘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营运车辆桂AB2611号大型普通客车,在我县辖区境内国道487县道0公里+300米处(宾阳县宾州镇马池村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查清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西现代桂弘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2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对该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麦阳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宏礼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廖海燕 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欧明彬 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伊诚 县人社局副局长
卢清祥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 辉 县应急局副局长
王日忠 县总工会副主席
覃小林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谭家德 县应急局干部
韦龙瑞 县应急局干部
黄国达 县应急局干部
莫 鸣 宾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宏礼同志兼任,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调查组日常工作。
今后,调查组人员如需调整,由调查组办公室报调查组批准后自行发文。此项工作完成后,调查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