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宾政办函〔2021〕45号 | 发文机关: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 宾政办函〔2021〕45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宾阳县宾州镇喜洋洋幼儿园“6·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1-08-10 16:16:34 | 发文日期: 2021-08-10 16:16:34 |
宾政办函〔2021〕45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宾阳县宾州镇喜洋洋幼儿园“6·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宾州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2021年6月9日下午16时08分许,宾阳县宾州镇喜洋洋幼儿园一辆营运车辆桂AR8806号中型专用校车,在宾阳县宾州镇科技路与梧桐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查清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宾阳县宾州镇喜洋洋幼儿园“6·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对该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
副组长:郭青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宏礼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廖海燕 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
吕明中 县教育局副局长
欧明彬 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伊诚 县人社局副局长
卢清祥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蓝 旭 县应急局副局长
王日忠 县总工会副主席
覃小林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谭家德 县应急局干部
吴 馗 县应急局干部
韦龙瑞 县应急局干部
莫 鸣 宾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宏礼同志兼任,成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调查组日常工作。
今后,调查组成员如需调整,由调查组办公室报调查组批准后自行发文。此项工作完成后,调查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