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 宾政办函〔2022〕18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西东林木业有限公司“2·13” 亡人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2-04-19 16:18:25 | 发文日期: 2022-04-19 16:18:25 |
宾州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2022年2月13日11时许,我县辖区境内广西东林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技术核查,不认定为特种设备事故,为查清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西东林木业有限公司“2·13”亡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对该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丽 县委常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青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宏礼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韦 钧 县公安局副局长
欧明彬 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依诚 县人社局副局长
蒋兆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方 辉 县应急局副局长
王日忠 县总工会副主席
许善辉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陈宏伟 县应急局干部
吴 馗 县应急局干部
叶复恒 黎塘镇武装部部长
莫 鸣 宾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宏礼同志兼任,成员从县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调查组日常工作。
今后,调查组人员如需调整,由调查组办公室报调查组批准后自行发文。此项工作完成后,调查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