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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政发〔2023〕2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7 09:13 信息来源:宾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发文字号: 宾政发〔2023〕2号 发文机关: 宾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标       题: 宾政发〔2023〕2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07 09:13:59


宾政发〔2023〕2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宾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宾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南自然资函〔2022〕5524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划》实施重要意义

《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对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推进矿业绿色开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二、强化措施,深化落实《规划》实施重点任务

优化勘查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优先布局服务产业发展的砂石开采区块,优先保障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加强宾阳黎塘—贵港黄练水泥用灰岩矿区等重点开采区建设,重点抓好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砂、建筑用砂岩、建筑用花岗岩、高岭土、膨润土、砖瓦用页岩等非金属矿开发利用。强化保护集约,控制开发强度,到2025年,全县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9个以内,其中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采矿权数严格控制在17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数控制在1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5%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100%,基本形成科学、有序、高效、绿色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矿业绿色发展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宾阳要求,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环境,以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为抓手,完成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并形成日常化管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有效管控,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工作;要依据《规划》严格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对不符合《规划》的开采项目,不得审批采矿许可证。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

附:《宾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宾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2023年1月17日  


相关政策解读:http://www.binyang.gov.cn/hy/zcjd/t5598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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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政发〔2023〕2号关于印发宾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