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宾政函〔2021〕185号 | 发文机关: 宾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
标 题: 宾政函〔2021〕185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黎塘镇黎西新区LX-D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2021-09-18 15:19:34 | 发文日期: 2021-09-18 15:19:34 |
宾政函〔2021〕185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宾阳县黎塘镇黎西新区LX-D02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宾阳县黎塘镇黎西新区LX-D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宾自然资报〔2021〕96号)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用地符合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出让供地政策。你局拟订的《宾阳县黎塘镇黎西新区LX-D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真实、合法、可行。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59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你局拟订的《方案》将位于宾阳县黎塘镇黎西新区(荷城大道与政通大道交叉口东北面),宗地编号450126101007GB10665、面积23471.8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为70年,零售商业用地为40年。请你局按规定组织挂牌,并做好有关工作。
此复。
宾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建局,黎塘镇人民政府。 |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