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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政函〔2025〕454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1-16 16:53 信息来源:

发文字号: 宾政函〔2025〕454号 发文机关: 宾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标       题: 宾政函〔2025〕454号 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1-16 16:53:37


宾政函〔2025454

宾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宾阳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农村宅基地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办理宾阳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请示宾自然资报〔2025431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古辣六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0287公顷(均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宾阳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

二、请你局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20251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