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1 | 发文机关: 甘棠镇 |
| 标 题: 甘政发〔2026〕3号 关于印发甘棠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 |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日期: 2026-06-11 10:46:30 |
甘政发〔2026〕3号
关于印发甘棠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县领导指示及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甘棠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棠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棠镇党政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印发
甘棠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当前,我镇已进入汛期,极端天气多发,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城市内涝、建筑施工事故、交通运输风险等次生灾害。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镇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把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关键环节、薄弱部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隐患整改责任,提升执法检查质效,以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实际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节日活动、校园、医院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突出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同时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动车充电及起火、森林火灾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排查整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政府层面
1.落实节假日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党政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职责情况;
3.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情况,学习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况,开展对本级监管人员和本行业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等情况;
4.对事故约谈警示及近期发生的事故处置情况。
(二)企事业层面
1.节前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问题,节后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计划、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人员专题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条件确认等落实情况;
2.重大时间节点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有关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部署落实节假日等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防范工作等情况。
(三)各重点行业领域
1.消防: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严管严控旅游包车长途客车、“营转非”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农用车载人、未成年人驾驶等违法行为,对辖区内漫水桥、危险桥梁、临水临崖路段、低洼易积水路段、农村道路、山洪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加密巡检,强化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第一时间设置警示标志、发布通行提示、采取限行或临时封闭等措施。
3.建筑施工:重点排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节前施工,节后复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针对汛期特点,加大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和临时建筑物等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冒险施工,确保作业安全。要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作业区域和施工驻地等加强安全巡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变化,并按规定采取整治措施。要紧盯涉山涉水工程、在建工地、户外作业等重点部位,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停工停产、转移避险等措施。
4.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下店上宅等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严防“黑窝点”死灰复燃。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对铺面、出租房、闲置房、村镇接合偏僻区域、可疑车辆进行排查,依法捣毁私自存储窝点、取缔非法销售点,严查非法运输车辆,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5.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冬防措施。
6.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7.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整治露天矿山“半边山、一面墙”开采隐患,解决露天矿山布局矿区范围不合理、地下矿山重大致灾因素重大隐患不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采代建、以采代探、超层越界、非法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等非法违法行为。
8.工贸行业:重点排查事故多发的建材、轻工行业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条件验收情况,重点整治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
9.民爆物品:重点排查节假日期间民爆物品入库管理情况,整治“四超、三违”,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10.城镇燃气:重点排查城镇燃气管道等隐蔽致灾隐患,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巡查,落实管道定期检测制度。督促餐饮场所抓紧安装报警装置,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瓶”等违法行为。排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强化宣传引导,实施综合整治,严密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11.节日活动:重点排查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隐患,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排查险路、险坡和地质灾害隐患。
12.其他行业领域及各村(居)委、各单位(企业)也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安排和主要措施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村(居)委、企(事)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政府综合督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各单位、村(居)委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镇行业主管部门,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委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村委的重大问题,各村(居)委、各单位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镇将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镇将对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及时通报开展的典型执法案例特别是涉及危险作业等典型执法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分管领导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统筹,强化协调联动。要统筹协调,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广泛发动,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短信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各村(居)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请各村(居)委和各有关部门参照镇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工作。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重大事故(问题)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报送至镇武装办公室汇总。
附件:重大事故(问题)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
附件
重大事故(问题)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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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各村(居)委、各单位(企业) |
企业(项目、场所、单位)名称 |
行业领域 |
重大事故(问题)隐患 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整治(改)措施 及完成时限 |
处罚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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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曝光 |
重大或严重才统计,其他无需统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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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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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或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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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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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
含停止建设或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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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处罚决定书 个(涉及 个企业单位),决定书中处罚金额 万元,已经缴纳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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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整改通知书 个企业, 份(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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