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宾阳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情况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资金下达文件:《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5号),本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我县资金总额为12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9万元、自治区资金为308万元),资金安排总量1267万元。其中发展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2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27万元) ,产业经营性项目5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55万元),水利人饮工程及硬化路项目302.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71.41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31.17万元),县内务工劳务补助和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216.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98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8.75万元),项目管理费1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提取9.59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提取3.08万元);资金安排总量1267万元。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宾阳县农业农村局(宾州镇永武街235号)
电子邮箱:fpbzjg8289590@163.com
联系人:王月娟 联系电话:8289590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宾阳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附件2:宾阳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明细表
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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