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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2022年—2023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31 17:39  来源: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我县受洪涝、干旱、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影响,全县受灾人口达5万多人,经我县各镇前期根据受灾程度分类摸排统计,约有5000人存在不同程度冬春生活困难,需要政府予以救助。为让受灾群众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我县及时向上级申请冬春救助资金。2022年底,中央及时下拨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85万元给我县用于受灾人口冬春救助,根据前期各镇分类分类摸排情况,我县及时将救灾资金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文件要求,按照三类对象164元/人;二类对象340元/人;一类对象498.4元/人的资金分配标准下拨给甘棠镇、和吉镇、黎塘镇、思陇镇、武陵镇、新圩镇、洋桥镇、邹圩镇,目前8个乡镇冬春救助资金已全部于春节前发放到各受灾群众一卡通账户。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冬春救助资金84.89万元,共发放到一卡通户1298户,救助人口5133名,其中7人因前期摸排至资金发放阶段内死亡,故不予发放救助资金,结余资金结转到2023年继续用于冬春生活困难群众救助。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